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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络观察员

螺髻山景区管理局关于“游客互殴事件的真相”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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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9:07
汉呷遭打惨了、彜呷胜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9:12
这事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普格、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9:12
这事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普格、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9:19
坚定思路、大力宣传、汉呷被打可得一仟元赔偿、打彝呷10万都搞不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9:28
这事件:大力宣传、努力宣传、人人宣传、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9:34
我现在很多主管部门都成了调解部门了。不敢严格执法。不知道什么原因。

发表于 2014-10-12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汗呷要是把弯刀打成这个样子,哼!开口就得要你陪个八万十万!派出所等管理部门的确是在和稀泥!:curse:

发表于 2014-10-12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山各县类似情形太多!屡屡劣根性!

发表于 2014-10-1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山某些人“晒太阳”的风格,是不是在我们的景区各部门间也很盛行呢?!

发表于 2014-10-13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说话了!

发表于 2014-10-1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0-14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网上对该说明的回复。
     针对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旅游局)的这份“真相”报告,我及我的朋友有以下几点质疑:
  1、文中第一句的大意是:游客A与游客B因排队发生口角,言辞犀利,导致冲突。请问:缘何我们因排队发生口角?缘何十一黄金周的旅游景区的排队情况会如此糟糕?缘何旅游局避重就轻不提自己的管理缺失?缘何因游客B一方的无素质插队反成了因游客A言辞犀利导致冲突发生?
  2、“在冲突中,游客A方踢了游客B方的一名孕妇一脚,导致双方矛盾升级”,请问:缘何不提是游客B先动手打人的?游客B一拳直击我友人鼻子,才发生了后面的肢体冲突。另外,请旅游局提供游客B一方的孕妇体检报告,以证实其为孕妇。如果无法提供监控视频、人证、物证以证明是游客A先动手,并且游客B一方有一个孕妇,且被提了一脚,我方将保留追究旅游局扭曲事实、混淆是非、偏袒施暴者的相关法律诉讼权利。
  3、“游客中心检票室工作人员包奇发现后,紧跟B方4名男子从驾驶门跳进车内奋力阻止双方打斗,用身体挡住了B方的三名参与者。在劝阻过程中,包奇受到双方的冲撞,在情急之下举起工作牌向双方亮明工作证,边表明身份,边劝阻。”请提供车上监控视频以证实工作人员包奇是进行劝阻,而非参与殴打游客A一方,否则我方将保留对其提起诉讼。
  4、事发在螺髻山景区入口处,人来人往,近20人围打4人,景区派出所近在100米之内,却一直没出警。国家4A级景区的警力保障在哪里?游客的安全谁来保障?
  5、“在调查过程中,双方都不予积极配合,调查中拒绝提供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不配合的理由是施暴的游客B近20人,仅有1人被抓到景区派出所,而且警察要求我方被打得晕晕乎乎的人先做笔录,我方无法接受,一直在僵持,在调整了10分钟后,我方率先配合警方做调查,不存在拒绝提供个人信息。
  6、景区派出所负责人耐心说服,最终达成游客A和游客B的和解,但此过程中旅游局负责人态度跋扈推诿,称:“每天几千人上山,怎么就你们被打了,你们一定有责任。现在我们不会垫付医药费,后续你们可以走司法程序,判多少我们给多少就是了。”鉴于旅游局负责人的责任推诿和不人道的处理意见,我方要求其诚恳道歉,并承认景区存在管理缺失,赔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7、调解结束后,因没车返回西昌,派出所缺失派车送我方返回西昌,景区派出所的态度值得称赞,但此时旅游局负责人早不知去向。
  8、针对旅游局最后所述:“事后却在网上发布相关帖子,故意夸大和歪曲事实,对景区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的对话断章取义,诋毁景区形象的行为,我们将保留相关法律诉讼权利”,我方表示如旅游局无法提供上述几点质疑的有利证据,我方也保留追求其法律诉讼的权利,以保障作为外地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9、奉劝旅游局,勿将此事上升为“影响民族团结”的大事件,我方仅就事论事,尊重笔录中写道游客B“*族”的身份,仅对施暴者进行谴责。同时,也请想挑起民族矛盾的网友自重!
  一群无辜被打的外地游客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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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伤的眼睛,受伤的嘴唇,受伤的心!

发表于 2014-10-1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天涯上的回复。
    针对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旅游局)的这份“真相”报告,我及我的朋友有以下几点质疑:
  1、文中第一句的大意是:游客A与游客B因排队发生口角,言辞犀利,导致冲突。请问:缘何我们因排队发生口角?缘何十一黄金周的旅游景区的排队情况会如此糟糕?缘何旅游局避重就轻不提自己的管理缺失?缘何因游客B一方的无素质插队反成了因游客A言辞犀利导致冲突发生?
  2、“在冲突中,游客A方踢了游客B方的一名孕妇一脚,导致双方矛盾升级”,请问:缘何不提是游客B先动手打人的?游客B一拳直击我友人鼻子,才发生了后面的肢体冲突。另外,请旅游局提供游客B一方的孕妇体检报告,以证实其为孕妇。如果无法提供监控视频、人证、物证以证明是游客A先动手,并且游客B一方有一个孕妇,且被提了一脚,我方将保留追究旅游局扭曲事实、混淆是非、偏袒施暴者的相关法律诉讼权利。
  3、“游客中心检票室工作人员包奇发现后,紧跟B方4名男子从驾驶门跳进车内奋力阻止双方打斗,用身体挡住了B方的三名参与者。在劝阻过程中,包奇受到双方的冲撞,在情急之下举起工作牌向双方亮明工作证,边表明身份,边劝阻。”请提供车上监控视频以证实工作人员包奇是进行劝阻,而非参与殴打游客A一方,否则我方将保留对其提起诉讼。
  4、事发在螺髻山景区入口处,人来人往,近20人围打4人,景区派出所近在100米之内,却一直没出警。国家4A级景区的警力保障在哪里?游客的安全谁来保障?
  5、“在调查过程中,双方都不予积极配合,调查中拒绝提供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不配合的理由是施暴的游客B近20人,仅有1人被抓到景区派出所,而且警察要求我方被打得晕晕乎乎的人先做笔录,我方无法接受,一直在僵持,在调整了10分钟后,我方率先配合警方做调查,不存在拒绝提供个人信息。
  6、景区派出所负责人耐心说服,最终达成游客A和游客B的和解,但此过程中旅游局负责人态度跋扈推诿,称:“每天几千人上山,怎么就你们被打了,你们一定有责任。现在我们不会垫付医药费,后续你们可以走司法程序,判多少我们给多少就是了。”鉴于旅游局负责人的责任推诿和不人道的处理意见,我方要求其诚恳道歉,并承认景区存在管理缺失,赔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7、调解结束后,因没车返回西昌,派出所缺失派车送我方返回西昌,景区派出所的态度值得称赞,但此时旅游局负责人早不知去向。
  8、针对旅游局最后所述:“事后却在网上发布相关帖子,故意夸大和歪曲事实,对景区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的对话断章取义,诋毁景区形象的行为,我们将保留相关法律诉讼权利”,我方表示如旅游局无法提供上述几点质疑的有利证据,我方也保留追求其法律诉讼的权利,以保障作为外地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9、奉劝旅游局,勿将此事上升为“影响民族团结”的大事件,我方仅就事论事,尊重笔录中写道游客B“*族”的身份,仅对施暴者进行谴责。同时,也请想挑起民族矛盾的网友自重!
  一群无辜被打的外地游客
  2014年10月11日

发表于 2014-10-14 05: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枋 发表于 2014-10-11 12:13
这事处理得当,我看没啥喷点!如你所说,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双方都拘留七天,这样就不是“各打五十大板” ...

正常程序:AB发生此类情况应由景区管理人员处理。景区管理人员发现可能发生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近1小时中管理人员都无任何动作?非要发后,再说游客A、B不对 ?

发表于 2014-10-1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楼主被报复受伤严重一些,庆幸还得了1000元赔偿,如果对方受伤比你重的话,少了几万你是走不倒路的哦!!!:L

发表于 2014-10-14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可恶的还是网络上满嘴喷粪的人!什么事都能够升级!
发表于 2014-10-14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州内州外,不管有理无理,发生一些彝族同胞聚众闹事,人多力量大、“狗仗人多”、漫天要价,屡见不鲜。怎么治理?谁来治理?实在猖狂!太荒唐!

发表于 2014-10-14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七十年代老一辈说西昌是个好地方,八九十年代说处处凉山吃白米,现在老一辈说:好好读书,到外面就不要回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5:15
    如果当事方回复的是事实!螺髻山管理局真tm不要脸!真的是:喝白酒,打白条,说白话的!明目张胆愚弄政府,愚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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