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共创和谐平安美好家园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宣传资料) 广大交通参与者,亲爱的驾驶员朋友们: 城市交通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为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净化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畅通,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四川省城市环境综合管理条例》,我县近期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请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们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共同配合,为和谐交通、平安营山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组建精干队伍,实行严厉管控 由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抽调精兵强将50余人,组成集中整治队伍。设置7个交通巡逻管控组,1个拖车组,一个考核组。每天保证5个巡逻组8小时(行政班)上街巡逻,中午及晚上由2个巡逻组进行8小时以外的上班巡逻,拖车组原则上坚持8小时工作制(行政班),中午或晚上有拖车任务时照常出动。保持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违法查处的高压态势,以推进我县城市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城市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2、城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交通拥堵明显减少,车辆、行人通行更加安全; 3、城市交通环境不断净化、优化、美化、城市品位提高,城市形象良好; 4、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交通陋习、不文明驾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严厉查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对乱停乱放车辆、货运车辆、拖拉机入城、三轮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脏车入城、弃土运输车抛撒弃土污染街道等违法行为,依照城管、交警两个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处理。 2.对违反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的违法行为一律录入违法处理系统,采取罚款与扣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处罚。 3.划定城区快速通道,对快速通道上违反禁停标志的,一律实施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其余的按乱停乱处理,快速通道街为:西干道一段、车站三叉路口至中医院路口、天主堂至交通局路口、天主堂至交警大队路口、十字口至北门桥、十字口至畜牧局路口。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和教育。督促有车部门、有车单位、有车职工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开展好以“树立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交通陋习”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树立现代城市文明交通新风尚。 望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遵照执行。并欢迎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8221015、8219299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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