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10月10日下午,隆昌县交警队召开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推进会,全面规范民警执法,使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树立公安交警良好执法形象。各部门负责人及协警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各中队中队长汇报了在使用执法记录过程中存在问题。随后,大队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了解决办法,并详细学习了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流程。 最后,会议就如何更好的使用执法记录仪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民警在执勤执法前,必须对执法记录仪相关设置进行调整,同时对执法记录仪的运行状况、电池电量等进行例行检查,确保执法记录仪工作正常,并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保障自身的执法安全。二是各民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必须按照单警装备要求佩带执法记录仪,并对执法活动情况进行全程摄录,严格规定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警务活动相关的资料,不得录存与警务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得录存涉及他人隐私的资料,不得自行删除警务工作录音录像内容,要完善执法记录仪的科学管理。三是按照“出警必带,处警必用”的原则,要严格记录仪和摄录资料的管理,大队专人进行保管,定时采集,遇到有争议性问题要进行永久保存。四是大队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即中队负责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上岗前佩带、上岗中使用、下岗后管理等内容,做到每日上传声像资料、每周点评使用情况;大队负责周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音视频资料存储、台账管理等内容,做到每周一研判、每月一通报一考核,确保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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