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严重违法。(未招开职工大会,职工安置协议按法律规定必须提前争求职工意见,而南江县而是破产后几个月后才公布职工安置协议。土地未评估等) 二、严重违背中央2009年新的《劳动法》2007年《劳动合同法》。而且执行的四川南江本地的2001年37号文件。 三、政府拒不执行中央的政策,法规,误导职工,压制职工。 四、公告强制职工断工龄,停产期间10年不发生活费。 五、这样的不公平,公正的作法,忘各位网友述评。 六、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正在南江进行,希望政府真正深入实际解决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问题,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与群众真正沟通,化解矛盾,提高满意度,切身让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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