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SX123 发表于 2014-10-21 08:15
根据律师和懂法律的人说,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找不到判给原告的依据,按照合同法也找不到判给原告的法律依据 ...
据了解,情况是这样的:丁xx和陈xx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第三方引起他们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政府对他们在该厂各自投资的项目请专业级构评估,并且以前进采石厂的名义予了总的补偿,并不代表就是给法人一个人的(他们在前进采石厂各自投资的事实及项目以经过法院查明并认可了的)。陈xx认为他是法人,就想独自侵吞补偿资金,所以丁xx才起诉,让法院来对他们各自投资项目的补偿费进行分割(是第三方引起他们无法继续履约,由第三方进行的补偿,丁xx和陈xx都是受害者,他们都有收回自己投资的权利)。
说的有道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