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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suowei789

[及时新闻] 在南江请大家来当一次法官,看看司法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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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0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南江的司法,我来评判评判,看大家说的闹热,那两个当事人,丁xx和陈xx,你们在正常履行合同时,政府第三方影响到你们双方的投资无法收回,你们都有权利收回自己的投资,就是法院也会尊重你们的投资事实啊,与是不是法人没有什么关系的,因为你们各自投资的实际情况法院庭审已经质证了的,如果我是法官也会判决你们各自收回自己的投资,谁投资哪些项目,赔偿就归谁,这天经地义的事情。其实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更好,毕竟你们在一起合作了那么久啊,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

发表于 2014-10-3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现在全新的司法公正判决横空出世:victory:

发表于 2014-10-3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意见,既然法院知道那个采石场的陈xx是虚拟的项目在和国土局谈赔偿,法院更不敢判给陈xx呀,判给他不是又说法院同意陈xx虚拟赔偿的事实了,以我的个人观点来看,那个陈xx可以用虚拟的项目来要赔偿,这个内幕很深,可能牵扯到不少人。网上炒的这么厉害,法院也会谨慎处理的,毕竟这个事情要公布到网上,懂法律的人还是很多的,判决下来了要服众才行!会密切关注的!

发表于 2014-10-3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NJSX123 发表于 2014-10-21 08:15
根据律师和懂法律的人说,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找不到判给原告的依据,按照合同法也找不到判给原告的法律依据 ...

据了解,情况是这样的:丁xx和陈xx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第三方引起他们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政府对他们在该厂各自投资的项目请专业级构评估,并且以前进采石厂的名义予了总的补偿,并不代表就是给法人一个人的(他们在前进采石厂各自投资的事实及项目以经过法院查明并认可了的)。陈xx认为他是法人,就想独自侵吞补偿资金,所以丁xx才起诉,让法院来对他们各自投资项目的补偿费进行分割(是第三方引起他们无法继续履约,由第三方进行的补偿,丁xx和陈xx都是受害者,他们都有收回自己投资的权利)。              
            说的有道理啊!

发表于 2014-10-3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123lvshijia 发表于 2014-10-31 14:04
NJSX123 发表于 2014-10-21 08:15
根据律师和懂法律的人说,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找不到判给原告的依据, ...

楼主还自称律师甲,还据了解,看的出你就是心理有想法的人,可能给别人出了不少馊主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律师的职业道德在哪儿!

前进采石厂与丁XX之间的合同在政府赔偿之前就已履行完毕。丁xx哪来的赔偿款?你想要天上掉个馅饼给丁xx,不知道丁xx会给你分好多?小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发表于 2014-10-3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最明白按照与前进采石厂所签订的合同,自己有没有所谓的赔偿款!完全是一些有想法的人给别人出馊主意,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到身心疲惫!这些坏人都要遭到报应的,有些人已经遭到报应了。好在发帖人也已冷静下来了,就如他取的发帖网名一样:无所谓。
人身短暂,规劝XX把精力用在其他事情上面,不要在劳民伤财了,会得不偿失的!

发表于 2014-10-3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他们的质证事实,他们都各自有投资行为的啊,是第三方引起的他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第三方给的补偿,都应该有权利各自收回他们的投资,这是天经地义的啊

发表于 2014-10-3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楼主还是很相信人民法院的,那些虚拟项目骗取赔偿的也许离进那里面去的时间不远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123Lvshichen 发表于 2014-10-31 16:11
发帖人最明白按照与前进采石厂所签订的合同,自己有没有所谓的赔偿款!完全是一些有想法的人给别人出馊主意 ...

感觉好好笑嘛,经过了解,南江前进采石场的丁xx在工程方面投资那么多,是政府第三方影响了他,而政府这边又对他在工程方面的投入找专业机构进行了评估,并且在该厂的赔偿中明明白白的给予了分项补偿,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只是由法人来签订的总补偿协议,并不代表这些补偿就全部是法人一个人的啊,真的好笑!第三方影响了丁xx和陈xx双方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第三方给他们双方进行的补偿,凭什么那个陈xx就想一个人独吞呢?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123Lvshichen 发表于 2014-10-31 16:11
发帖人最明白按照与前进采石厂所签订的合同,自己有没有所谓的赔偿款!完全是一些有想法的人给别人出馊主意 ...

感觉好好笑嘛,经过了解,南江前进采石场的丁xx在工程方面投资那么多,是政府第三方影响了他,而政府这边又对他在工程方面的投入找专业机构进行了评估,并且在该厂的赔偿中明明白白的给予了分项补偿,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只是由法人来签订的总补偿协议,并不代表这些补偿就全部是法人一个人的啊,真的好笑!第三方影响了丁xx和陈xx双方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第三方给他们双方进行的补偿,凭什么那个陈xx就想一个人独吞呢?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发表于 2014-11-2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热闹啊,看他们双方的说辞都还有理由嘛,人家是采石场的法人,当然该得钱钱了,你个工人去争啥子哦

发表于 2014-11-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些事和法院没有关系,法院不需要哪个证据理由充分,看谁的关系硬,法院就偏向谁,那个丁xx你有啥子关系嘛,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想去和别人争,也不想想看,那个姓陈的后台硬的很,法院肯定是判给他了,不信我们走着瞧。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国土局已经给陈支付了五十万了,这五十万根本没有达到补偿协议里面限定的支款条件,已经违反了合同法,不知道国土局这样偏向陈xx,是否之间有利益交换没有,或许陈xx有对国土局不利的把柄吧,期待真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11:26
如果真的国土局敢给陈支那个钱,兄弟,我肯定他们有问题,不信,纪委查一下就明白了。

发表于 2014-11-3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了你发的帖子,里面有庭审的记录情况,如果国土局承认他们签订合同里的赔偿项目是真实的,如果原告在赔偿项目里面有投入,法院应该会判决他们各自收回他们的投资的项目。望楼主把合同的内容发出来,大家才好评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7:46
人家是法人,你是工人,政府给的是企业的补偿款,你一个小工人政府怎么可能给你吗?

发表于 2014-11-4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那些有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人员,只要找上面的人活动活动,你懂的。基层纪委还可能过问吗?所以不要太相信纪委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法院会尊重事实依法判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8:25
你在乱叫唤什么,张继伟被南江纪委双规了,你去把他活动出来吗。在这里给基层纪委抹黑,小心查你。

发表于 2014-11-4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前进采石场的法人陈xx居然敢公开他和国土局在海螺项目谈赔偿中,私自虚拟一些项目搞赔偿的事情,看来其后台不简单啊!那个丁xx不要去凑热闹了,具了解人家是把所有的矿石钱给你结完了的,你在采石场做的所有工程投入都是包含在每吨矿石里的,既然矿石都结算完了,你们还扭到人家要啥子赔偿呢?居然还多次去法院告别人,好不好意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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