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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县济渡乡迎宾西路居民龙承东全家向县委温书记、赵县长泣血求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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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szsgjhzdc 发表于 2014-10-15 21:44
你要搞清楚,是扩建3次,只是龙承东血口喷人,谁找他要钱了,是他当全社群众嚣张的说,地基是政府和国土 ...

哪你就真言说瞎话了,难道别人三次建房的时候你没生出来嘛,还是假装不知道。场镇上建房,别人是半夜突然修起来的,还是突然房主就冒出来了。

发表于 2014-10-1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szsgjhzdc 发表于 2014-10-15 22:12
sunzi,你多大了,给我当孙子,我还怕受不起哦,别自以为是,来点小手段,就在这里乱说

孙子,你这样的人,就不配活着,丢脸都丢姥姥家了,你儿女,你父母都跟着你丢脸,你这样的人下场一定很惨,我建议所有善良而正义的网民,一起人肉搜索这个垃圾周到蠢,把他挂在村头,一人一把口水,淹死他个畜生!!!

发表于 2014-10-1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szsgjhzdc 发表于 2014-10-15 23:09
非本社社员的母琼芳,却以本社社员名义批地建房,在与农机站换地时,明知批地的不合法,改口写成是购本社 ...

:curse:周兄,请把眼睛睁大了,看清楚了,回答你2个疑问。
    从你发的图片上显示,县计委于84年1月3日就已经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你以为随随便便就能取得?不走所有程序?难道这个还不算?这个也不合法?当时其女本来就是本社社员,这个你也承认赛,家里建房难道不能写家长的名字?子女未成家之前,本来就该这样写啊,你无知,不怪你,你先去补这一课吧。
    其次,你谈到与农技站换地之事,上面有双方的当事人的签字,有监政机关的公章,这个还不算合法程序?退一步讲,就按你所说的不合法,那你也该告农技站,乡政府赛,你说对不对?
    再次,你说土地存在争议,如果胡搅蛮缠,不讲证据,谁都可以搞出争议。比如,我到你家去,说你家的房子,有我的一半,你不同意,我就找一帮人到你家,只要搞出动静,你说这是不是争议????

发表于 2014-10-16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焦点:252点多平方米,每层可以修两套,地基整牢实些,可以修32层乡间别墅,除了居住,剩下的可以出租、出售,有十分可观的收入。一部分人心急眼红反复琢磨,现在可趁没有动工之前敲一笔钱财.....

发表于 2014-10-16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都能明白都能看出来这周道春是为什么目的而来的。不是为了敲诈别人钱财他能这么拼这老命吗。还在这里掩饰自己为人民的利益而来。他要真这么为村民着想,也没见你当官的时候把你们村的人都带上富裕的道路上啊。现在网上炒火了。他也应该看看什么叫敲诈勒索罪了,现在不敢要钱了。就来聚众闹事了。哦。聚众闹事也是犯法的哟。

发表于 2014-10-1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事我也清楚一点。不是你们说那样。龙朝东有房子。别人在长乐早就买了。这个帖子写得太夸张吗。是一个队的人去他们家商量。不是周道春一家去。其实你们这样说别人也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4-10-16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szsgjhzdc 发表于 2014-10-16 11:38
好多事我也清楚一点。不是你们说那样。龙朝东有房子。别人在长乐早就买了。这个帖子写得太夸张吗。是一个队 ...

群众是瞎子吗,你有没有看别人发的照片,看清楚,你知道一点,从头开始都是你教唆的吧!别人有房子没房子是别人私人的事情。难道别人有房子就不能让别人在修房子嘛!哪你有什么证据别人又有房子了。
  片面之词!求证据,求图片,周董

发表于 2014-10-16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szsgjhzdc 发表于 2014-10-16 11:38
好多事我也清楚一点。不是你们说那样。龙朝东有房子。别人在长乐早就买了。这个帖子写得太夸张吗。是一个队 ...

有图有真相,一大帮人,都抓扯起来了,有这么商量的吗!你代表谁的利益去商量的啊周董。,周董,我们这些网民,借贵平台说了点实话,你不会叫打手来暗杀我们吧,我们知道你厉害,你超社会,我们好害怕的,周董。:lol

发表于 2014-10-16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叮叮猫猫 发表于 2014-10-16 11:54
关于帮会承接收费业务的 ...

掐吧;P 本帖最后由 谐音12天 于 2014-10-16 12:53 编辑

发表于 2014-10-1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叮叮猫猫 发表于 2014-10-16 11:54
关于帮会承接收费业务的 ...

这帖子一发布,周道春索要的10万块赔偿费彻底泡汤。:lol

发表于 2014-10-1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谐音12天 发表于 2014-10-16 12:13
相互掐吧,
都把对方的丑事拱出来,
这样公an来了一抓一准,

继续什么呀,哥子,我们都是屁民,想有点丑事都没有,你把原文看清楚了在发言吧。是周董周到蠢这个村霸在欺负老实人,大家看不过去了,发个帖子而已,谁谁咱都不认识。

发表于 2014-10-16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周道春同志,这个帖子点击率快3000人次了哦:lol

发表于 2014-10-1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到春同志,这个帖子点击率快3000人次了哦:lol

发表于 2014-10-1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到春同志,这个帖子点击率快3000人次了哦,你让当地政府情何以堪哦:lol,看来只有收了你这个妖孽

发表于 2014-10-16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继续啊。哈哈。不在意
发表于 2014-10-16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法制社会怎么还有这样的人!可悲可耻呀!   政府干嘛去了,警察干嘛去了!吃着纳税人的钱,没做纳税人的事情!哎。

发表于 2014-10-1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几个建议
    1.如果3天内,没有人解决,把帖子发到更大的网站,比如天涯论坛、东方在线等。
         你的证件又不是伪造的、是依法按程序取得的,没有什么可怕的!
    2.把场镇上近10来年修房子的、被迫给周之流进贡的受害者,全部找到,联名上书,不要怕他们一伙的淫威!
   3.把周之流的车牌号码、家庭住址、人口情况等,公布于众,就算你有不测,相信会有狭义之士挺身而出的

   

发表于 2014-10-1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叮叮猫猫 发表于 2014-10-16 09:28
huang瓜 发表于 2014-10-15 16:24
不要屁股!

道春同志:今天又和几位同事一起研读了龙承东提供的材料和你的质疑,一致认为龙承东取得土地使用权合法的,改建办理的手续及程序也是合法的,不然通不过依法审批。至于你所说的“耕地”被批为屋籍地,在以前并未严格控制,只要交纳税费并通过审批也是合法的,至于你所说的“批左占右”,资料显示是张明前当时与农机站协商通过“换地”的方式解决的并有乡政府作为证人,也是不违法的。这样龙承东通过“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国有)完全合法,依法改建(无论修自住房还是商品房)也是合法的。而你不通过法律咨询就无理取闹,并聚众暴力阻止施工,还索要十万“土地补偿金”,人家为息事宁人愿意给你两万还不和你的胃口。是谁给了你这样的权力?你知道我的同事怎样说你的吗:说你比阴沟里的水还脏,比茅坑里的粪还臭,真他妈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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