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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一对一学画 4岁女童遭老师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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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1:49
这样的畜生就该杀,太可恶了,孩子还那么小她以后又该怎么办呢?唉……!法律啊,到底在哪儿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1:54
他不是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1:55
这还是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1:56
这样的为人师表,应该来割刀刀肉,才能解恨,以后谁能相信老师呢?破坏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1:58
把这个*的鸡巴割下来喂狗,然后游街砍头。*错变了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1:59
人渣应该拉出去枪毙了!不配做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01
还是人吗???猪狗不如的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02
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02
这个畜生会有悲惨的下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02
这个畜生会有悲惨的下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03
应该加重法律惩罚,保护孩子,并将恶棍个人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等公开 ,持续公开一段时间,让更多的人知道其罪行,游街其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现在不能用,古代才可以。目的就是产生一定的社会威慑效应,让大家都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
现在这样的犯罪行为太多,法律惩罚力度不够,所产生的社会威慑力也太小,大家是知道几天就忘光光了,中国这么多人,谁管得来,必须要依靠强力的制度,形成一种公认的社会规范,让想犯罪的恶棍都不敢去想,想新加坡一样,抽他个10鞭,你看他还得瑟不。
同时,家长的保护意识要强,小小年纪就要孩子补这个补哪个,你们这不是增加恶棍想犯罪的机会吗,你们也有责任!孩子被侵犯几天了,才反应过来,妈是怎么当的,精液是什么样,什么味道你不知道啊!以后要多加注意保护孩子啊,最终受害的是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05
才4岁呀!这陈XX应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18
在这种事越发严重的当下,为什么还要取消强奸罪的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18
在这种事越发严重的当下,为什么还要取消强奸罪的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20
人渣,有这样的人真是人类的悲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23
畜生教师,请教育部,严格招人,心理素质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24
畜生应该千刀万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34
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33
国家法律应该加重这一点!保护孩子!孩子是最天真的!最好是枪毙!枪毙都轻松咯!没受痛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2:35
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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