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帖反映辉景乡野鸭滩村村干部贪污兰渝铁路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近日,网友发帖反映顺庆区辉景乡野鸭滩村村干部贪污兰渝铁路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经向区纪委和区检察院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民反映村干部贪污的问题。
2014年3月11日,区纪委收到群众反映野鸭滩村三职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区纪委领导批示辉景乡党委进行调查核实。
4月24日,区纪委再次收到群众反映野鸭滩村三职干部贪污的相同内容的举报件。区纪委领导庚即安排纪检监察一室成立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核。经查,兰渝铁路补偿给野鸭滩村各种款项共计5542837.25元,该村三职干部存在贪污兰渝铁路征地补偿款共57394.27元、共同挪用套取的兰渝铁路补偿资金5万元等违纪问题。
6月24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村三职干部文顺保、曾云付、曾炳林三人进行党纪立案检查。
7月16日调查终结,调查组将文顺保等违纪案调查卷移送审理。
7月23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文顺保、曾云付、曾炳林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区检察院查处,目前区检察院反贪局正在查办该案。辉景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纪肖胜彪,作为该乡野鸭滩村干部,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疏于对该村三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其进行了责任追究。区纪委已将该案在全区进行了通报。
二、关于网民举报乡干部的问题。
经向顺庆区铁办、辉景乡信用社、野鸭滩村核查,网民反映辉景乡党委副书记肖胜彪侵吞400万元不属实。因兰渝铁路施工需要,征用三组集体堰塘作为弃土场,不存在肖胜彪利用职务破坏水利、毁坏农田的行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乡干部唐萍利用职务之便,让其丈夫承揽工程的行为。
三、关于网民反映区纪委玩忽职守,包庇村干部的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 区纪委严格按照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纪委常委会研究的办案程序和时限,办理了此案。不存在网民反映不按时查办、包庇乡村干部的问题。
南充市顺庆区新闻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