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管理体制方面,对县、乡镇和村(居委会、社区)的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划分,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筹集和业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资金发放和日常管理,村(居委会、社区)协助做好相关服务。二是供养方式方面,从以分散供养方式为主,逐步向集中供养转变。三是供养内容方面,从单纯解决五保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转为积极提供各种形式的精神慰藉。四是五保经费兑现方式上,由过去的现金发放方式转化为通过金融部门采取“一卡通”打卡发放。五是动态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五保对象申请审核和审批制度,及时核销死亡和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取消死亡和不符合条件五保对象713人,新增676人。六是供养资金管理方面,按省民政厅要求,从2013年1月起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提高至250元/人.月,供养资金由县财政按月拨付到乡镇,再由乡镇按时足额打入到五保供养对象相应的银行账户。七是解决五保对象看病难方面,将五保对象纳入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对象参加新农合,生病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可享受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同时还实行门诊和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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