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995|评论: 23

顽石:“依法治国”,依法治谁? 作者:顽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1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是个抽象的概念,所谓“依法治国”,实际上是“依法治人”。

  既然是治人,那就有个治哪些人的问题。是治所有人,还是治部分人?是表面上治所有人,实际上治部分人,还是由表及里都是治所有人,抑或部分人?如果是治部分人,那治的是哪部分人?如果是治所有人,那是不是王子与庶民同治?

  不搞清楚上述问题,稀里糊涂被治了,一些人还可能会在那里为法治大唱赞歌呢。

  儒学经典《礼记》中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揭示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级森严、法不施于尊者的实质。可按照现在某些大师的新解,这句话应该理解为“刑罚不优待大夫,礼仪不排斥庶人”。两千多年前就诞生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观念,我们的古人有如此超前意识,真是了不起啊!事实果真如此吗?

  不要说尊奉君君臣臣的儒家信徒,就是主张严刑峻法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都只是用法来治一部分人。在太子犯罪之后,商鞅说:“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资治通鉴·周记二》)太子犯了罪不治太子,却治他的师傅,不知道这算不算商鞅的一大发明。

  再看一个例子,虞诩云:“刑罚者,民之衔辔‚。”(《资治通鉴·汉记四十三》)在古代,民即老百姓。将老百姓比作畜生姑且不说,这位受司马光称道的汉顺帝时代的名臣直言不讳地说出了封建时代法治的本质:刑罚是用来约束老百姓的。

  以上历史掌故,未必适用于今天。今人提倡“依法治国”,是要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从最近人大拟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九个罪取消死刑来看,我们似乎又能嗅出一丝“刑不上大夫”至少是“刑不重大夫”的气息。试想,庶人即便想走私武器、弹药,走私核材料,阻碍执行军事职务……有能力做到吗?能犯上述九罪的主要是哪些人?

  因此,“依法治人”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治什么人,怎么治。在这一点上,商鞅和虞诩他们倒是很坦诚,从不遮遮掩掩,值得当代人借鉴啊!


原载:顽石博客  2014.10.30



  注解:

  这句话的意思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衔:衔铁,马嚼子;辔:马缰绳。这句话的意思是:刑罚是驾驭百姓的衔铁和缰绳。

[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11-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谁?治的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无权无势无钱的小老百姓。

发表于 2014-11-1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依法治吏,人大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九个罪取消死刑,不知是从何考量,这些都可以不犯死罪了,是否说有机会、有能力做这些事犯这些罪的人可以更加为所欲为了??依法治国喊了这么多年了,贪官却越喊越多,说明一个问题:法律惩治不严,导致犯罪成本不高,不能有力阻止犯罪!

发表于 2014-11-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儿童时期看公审公判,不知什么是违反法律。有人告诉我一句话,至今还记得:法律是统治阶层管理子民的工具……

发表于 2014-11-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6楼发言都会歌颂毛,砭谑当今时代。实属空口吹牛无本钱,迷惘不知身何处?惜哉?乌乎哀哉!

发表于 2014-1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个“依法治国”方针或口号,在目前来说还是有一点效果,就怕时间久了就吓不倒了,因为惩罚不严,违法成本不高,也就是说违法了处理轻甚至没有处理,你们说说能不继续犯罪吗?就目前来说,很多部门都有涉嫌违反《劳动法》而自己单位不自查自纠,因为没有对他们处罚,这样能依法治好国吗?

      个人感觉,说是一套,做另一套,不协调一致。要依法治国,确要放宽惩治,要想治好国确实有很多疑惑!?
                国外势力一直指责我国人权问题,但我们不能被牵着鼻子走。就如公审公判来说,本人弱智不知道何时为何被取消了?个人认为,对违法犯罪分子来说,就是要公审公判,就是要达到广而告之,教育全国所有人不要类似犯罪,这样我国犯罪率应该会越来越少。相反,以公审公判是侵犯隐私?侵犯人权?来取消公审公判不知是何用心和目的?难道是要我国人民继续更多的犯罪吗?是否不公审公判就是要到达现在的暗箱操作审判,好贪污受贿吗?我看都有可能,难怪我国越来越腐败。对待罪犯不能讲隐私和人权,毕竟你是罪犯,既然要讲隐私和人权,那么你要犯罪呢?当然对待不是罪犯的人必须要保护隐私和人权。一旦你成为罪犯还要求啥权利?
      
     犹如取消一些死刑来说,国外虽然没有死刑,但国外的判刑有一百多年的,人的生命也不过如此,几乎一辈子都在监狱度过。而我国最高徒刑是20年,再是无期徒刑、死刑等。不判死刑确实对人权来说是肯定的,但判死刑不等于违反人权。我国国情与国外不一样,人员多,社会复杂,不判死刑或减少死刑对我国是不利的,犯罪率肯定会高。权贵们会更加有持无恐,这样能依法治好国吗?




发表于 2014-11-1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幻觉,你的话题在当今中国有几人呼应?留点口水养牙齿,安度晚年去吧

发表于 2014-11-1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满嘴污秽,不屑!和薄作伴去!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11-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看了“刀子嘴儿”转发他人这样内容的帖子,感到特别地高兴,因为只有面对社会现实、且心存良心的人才会转发这样的内容的帖子。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发展特别地快,其总量已经跃居于世界第二,让作为这个国家国民的我们,无不为之快乐高兴和手舞足蹈。
    可是,我们现在的社会两极分化十分严重,贫富悬殊越来越大。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固然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期实行的是“人治”,而没有及时有效地推行“法治”。
    在“人治”的治理模式下,就是谁有了权谁就代表了真理,代表了正确。在他那一亩三地上其权力就大得无边,可以说他想怎么就能怎么,谁能拿他怎样?
    是“人治”导致了现在社会堆积如山问题。怎么化解这些矛盾,解决如此的问题,把国家推向有序发展的快车道,就是摆在新一届党中央面前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
    我们知道,要治理好一个家庭难,要治理好一个地方更难,而要治理好一个国家就更是难上加难。
    面对我们这个问题堆积如山的社会,抓什么?怎么抓?不能不抓,更不能乱抓,当然是抓“牛鼻子”, 而“依法治国”就是抓治理这个社会的“牛鼻子”。
    有了这个“牛鼻子”,国家的治理就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公民的基本权利就会得到有效地保护,来源于民且受人民委托的公权力在“法治”的筐架下就不能恣意妄为。
    我为我们新一届党中央实行“依法治国”而高兴,也一定为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而助威、而呐喊。
    但愿我们这个社会在拥有良法的前题下,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让整个社会充满公平和正义的阳光,让我们的人民感到快乐和幸福

发表于 2014-11-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延安时期,只某个人天天吃肉,也出现了制卖假药等

发表于 2014-11-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不好不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