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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祥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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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曹祥是何许人也?曾经:凭关保平镇书记的关系上位任保平镇副镇长后,居然忘恩负义将拉他上位的书记搞下课想自己一步登天,被贬为司法所职员,多年任职司法所。干什么吃的?为钱说话的。有钱他能为你推磨i——俗称烂师爷。干此行当久了,觉得自己比别人少,离退休的时日不多了,于是斗胆一搏,逆潮流而动;于8月6日晚上,将同村的他人承包耕地一亩硬化强占并打伤人。由于其心狠手辣,据说与黑白两道有染,仪陇县内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惧其人。现任副书记被其扇耳光竟不敢声张,更何况弱势农民?受害者不断上访和网上爆料三个月,曹祥违法强占土地的事情居然还在“协调中”,足见:“依法治国”可笑不?热火朝天的“群众路线”——共产党员不与民争利,可笑不?“土匪”既然能如此嚣张而无所惩戒,那么“有理无钱莫进来”的衙门是为谁开的呢?弱势群体总是“很傻很天真”,但现实其是很残酷滴,只是看你遇见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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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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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是形势,等同于口号。“依法治人”是现实,是生活!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根据以上规定,使用未经批准的住宅用地建房的行为、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地建住宅的行为以及超过标准多占地建房的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应当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将其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在土地归还时应当恢复土地原状,即原来是耕地的要恢复耕种条件,是荒山、荒地的要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等。此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同时,还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在一定的期间内拆除新建的房屋。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根据以上规定,使用未经批准的住宅用地建房的行为、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地建住宅的行为以及超过标准多占地建房的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应当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将其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在土地归还时应当恢复土地原状,即原来是耕地的要恢复耕种条件,是荒山、荒地的要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等。此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同时,还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在一定的期间内拆除新建的房屋。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g]感谢热心网友的帮助,四川省省长和省委书记都反应了,但上面还是转到下面来解决,仪陇县县委书记陈科据说已过问此案,但其下面办事不力,导致此事发生已三月了,违法强占农民土地的共产党员曹祥不仅逍遥法外:小车照开,公职照上,而且:强占的土地任然在继续施工。请问:身为共产党员的“公仆”们,你们能为受苦受难的老百姓指条出路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g]感谢热心网友的帮助,四川省省长和省委书记都反应了,但上面还是转到下面来解决,仪陇县县委书记陈科据说已过问此案,但其下面办事不力,导致此事发生已三月了,违法强占农民土地的共产党员曹祥不仅逍遥法外:小车照开,公职照上,而且:强占的土地任然在继续施工。请问:身为共产党员的“公仆”们,你们能为受苦受难的老百姓指条出路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曹祥这只“苍蝇”的行为究竟“恶心”了谁?共产党员的公仆形象?公务员队伍的纯洁度?司法局对自己娃儿的包庇放纵?国土局的功能缺失?纪检委的严重不作为?总之:强抢农民土地的匪行发生至今已三个月了,这只“苍蝇”任然在变本加厉地嚣张横行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曹祥这只“苍蝇”的行为究竟“恶心”了谁?共产党员的公仆形象?公务员队伍的纯洁度?司法局对自己娃儿的包庇放纵?国土局的功能缺失?纪检委的严重不作为?总之:强抢农民土地的匪行发生至今已三个月了,这只“苍蝇”任然在变本加厉地嚣张横行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员违法三月竟然无人无法追究,简直是“岂有此理”!!!!

发表于 2014-11-10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殴打图片太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2 14:20
这个网站没人管,去人民日报网站,给省委书记王光明留言,就有人管了

发表于 2014-11-1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法制社会,偏听则暗兼听则明,不能因为一面之词混淆视听,楼主如果真的有事实证据,怎么能一直在这个坛子头纠缠不清,而且发的图片也不能说明什么,到底是自己弄伤的,还是相互之间发生抓扯弄伤的?希望楼主理性发帖,毕竟解决事情才是王道。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永乐镇司法所工作的曹祥、公务员、共产党员、在出生地仪陇县保平镇一新桥村五组,非法强占我家承包粮田(拱北大田)1亩,并水泥硬化,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

           拱北大田状况:我队原任队长曹丕立[2014年5月病故]拟从自家的百货超市的屋旁修一条公路与主街道连通,以繁荣自家生意,希望得到保平镇政府的支持,而保平镇政府又想得到我队的土地,拟建文化广场、停车场等政绩工程,以便从上级争取款项。于是双方私下一拍即合,在该田承包农户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开工修路所取的石块运到了拱北大田,该田6户承包户不干,联名向仪陇县信访局举报后,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政府派车推平乱石泥土,就宣告“复了耕”。这复耕的拱北大田就包括我家的那1亩承包田。
          2014年8月6日晚,曹祥无任何审批手续,不听镇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邬镇长的劝阻,偷偷将我家承包的这片粮田先期水泥硬化400平方米,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我在此还要说明一个问题:因曹祥过去未经审批、未缴任何手续费用非法强行占用集体土地1000余平方修建房屋出售 给多家外来户 ,从中获取暴利。所以这次曹祥又重演过去的伎俩)
           8月7日中午2时,我和妻子去找曹祥询问此事,被曹祥打得遍体鳞伤。此事发生后,我多次要求镇政府处理,多次到县信访、纪委、国土等部门反映情况后,保平镇政府虽下达了《关于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但决定书却有两点失实:1、土地非法侵占并打人者均是曹祥而并非曹祥的妻子高俊康,2、侵占面积400平方米而非110平方米。此《决定书》作出后,曹祥拒绝签收履行,继续我行我素违法施工,码砌围墙,修建。我再去找保平镇政府,而领导回答说:“政府无执法权,曹祥不执行我们也没法,你只有同他打官司。”的确,曹祥其人:曾是政府副镇长,现又从事司法工作, 曾有打过法庭庭长,现任党委副书记,整垮上届党委书记等历史,足见此人霸道。8月6日距今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曹祥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仍然没有得到制止,违法侵占土地的行为仍在继续。
       在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里,居然会有如此为一己之私而罔顾国法党纪,不顾他人死活的违法事件发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哪里?公务员的“群众路线”又走到哪里去了?!!!!!!!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出来帮帮弱势农民,以维护法制尊严,法纪秩序,还咱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相信:有良知的中国人,尤其是有良知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产党员,看到这件事后,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因为:袖手旁观那绝不是共产党员的本性与风格!我深信!!!!
                    宪法日,仪陇县滴官老爷们,你们是否还在纠结曹祥这只“苍蝇”该不该拍吗?如此包庇违法为了啥?是否屁股下不干净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永乐镇司法所工作的曹祥、公务员、共产党员、在出生地仪陇县保平镇一新桥村五组,非法强占我家承包粮田(拱北大田)1亩,并水泥硬化,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

           拱北大田状况:我队原任队长曹丕立[2014年5月病故]拟从自家的百货超市的屋旁修一条公路与主街道连通,以繁荣自家生意,希望得到保平镇政府的支持,而保平镇政府又想得到我队的土地,拟建文化广场、停车场等政绩工程,以便从上级争取款项。于是双方私下一拍即合,在该田承包农户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开工修路所取的石块运到了拱北大田,该田6户承包户不干,联名向仪陇县信访局举报后,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政府派车推平乱石泥土,就宣告“复了耕”。这复耕的拱北大田就包括我家的那1亩承包田。
          2014年8月6日晚,曹祥无任何审批手续,不听镇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邬镇长的劝阻,偷偷将我家承包的这片粮田先期水泥硬化400平方米,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我在此还要说明一个问题:因曹祥过去未经审批、未缴任何手续费用非法强行占用集体土地1000余平方修建房屋出售 给多家外来户 ,从中获取暴利。所以这次曹祥又重演过去的伎俩)
           8月7日中午2时,我和妻子去找曹祥询问此事,被曹祥打得遍体鳞伤。此事发生后,我多次要求镇政府处理,多次到县信访、纪委、国土等部门反映情况后,保平镇政府虽下达了《关于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但决定书却有两点失实:1、土地非法侵占并打人者均是曹祥而并非曹祥的妻子高俊康,2、侵占面积400平方米而非110平方米。此《决定书》作出后,曹祥拒绝签收履行,继续我行我素违法施工,码砌围墙,修建。我再去找保平镇政府,而领导回答说:“政府无执法权,曹祥不执行我们也没法,你只有同他打官司。”的确,曹祥其人:曾是政府副镇长,现又从事司法工作, 曾有打过法庭庭长,现任党委副书记,整垮上届党委书记等历史,足见此人霸道。8月6日距今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曹祥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仍然没有得到制止,违法侵占土地的行为仍在继续。
       在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里,居然会有如此为一己之私而罔顾国法党纪,不顾他人死活的违法事件发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哪里?公务员的“群众路线”又走到哪里去了?!!!!!!!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出来帮帮弱势农民,以维护法制尊严,法纪秩序,还咱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相信:有良知的中国人,尤其是有良知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产党员,看到这件事后,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因为:袖手旁观那绝不是共产党员的本性与风格!我深信!!!!
                    宪法日,仪陇县滴官老爷们,你们是否还在纠结曹祥这只“苍蝇”该不该拍吗?如此包庇违法为了啥?是否屁股下不干净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来解决,官官相护,懂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员利欲熏心,顶风作案强抢耕地,上访申述4个多月没有回应,你说咋办?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永乐镇司法所工作的曹祥、公务员、共产党员、在出生地仪陇县保平镇一新桥村五组,非法强占我家承包粮田(拱北大田)1亩,并水泥硬化,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

           拱北大田状况:我队原任队长曹丕立[2014年5月病故]拟从自家的百货超市的屋旁修一条公路与主街道连通,以繁荣自家生意,希望得到保平镇政府的支持,而保平镇政府又想得到我队的土地,拟建文化广场、停车场等政绩工程,以便从上级争取款项。于是双方私下一拍即合,在该田承包农户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开工修路所取的石块运到了拱北大田,该田6户承包户不干,联名向仪陇县信访局举报后,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政府派车推平乱石泥土,就宣告“复了耕”。这复耕的拱北大田就包括我家的那1亩承包田。
          2014年8月6日晚,曹祥无任何审批手续,不听镇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邬镇长的劝阻,偷偷将我家承包的这片粮田先期水泥硬化400平方米,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我在此还要说明一个问题:因曹祥过去未经审批、未缴任何手续费用非法强行占用集体土地1000余平方修建房屋出售 给多家外来户 ,从中获取暴利。所以这次曹祥又重演过去的伎俩)
           8月7日中午2时,我和妻子去找曹祥询问此事,被曹祥打得遍体鳞伤。此事发生后,我多次要求镇政府处理,多次到县信访、纪委、国土等部门反映情况后,保平镇政府虽下达了《关于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但决定书却有两点失实:1、土地非法侵占并打人者均是曹祥而并非曹祥的妻子高俊康,2、侵占面积400平方米而非110平方米。此《决定书》作出后,曹祥拒绝签收履行,继续我行我素违法施工,码砌围墙,修建。我再去找保平镇政府,而领导回答说:“政府无执法权,曹祥不执行我们也没法,你只有同他打官司。”的确,曹祥其人:曾是政府副镇长,现又从事司法工作, 曾有打过法庭庭长,现任党委副书记,整垮上届党委书记等历史,足见此人霸道。8月6日距今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曹祥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仍然没有得到制止,违法侵占土地的行为仍在继续。
       在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里,居然会有如此为一己之私而罔顾国法党纪,不顾他人死活的违法事件发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哪里?公务员的“群众路线”又走到哪里去了?!!!!!!!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出来帮帮弱势农民,以维护法制尊严,法纪秩序,还咱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相信:有良知的中国人,尤其是有良知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产党员,看到这件事后,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因为:袖手旁观那绝不是共产党员的本性与风格!我深信!!!!
                    宪法日,仪陇县滴官老爷们,你们是否还在纠结曹祥这只“苍蝇”该不该拍吗?如此包庇违法为了啥?是否屁股下不干净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永乐镇司法所工作的曹祥、公务员、共产党员、在出生地仪陇县保平镇一新桥村五组,非法强占我家承包粮田(拱北大田)1亩,并水泥硬化,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

           拱北大田状况:我队原任队长曹丕立[2014年5月病故]拟从自家的百货超市的屋旁修一条公路与主街道连通,以繁荣自家生意,希望得到保平镇政府的支持,而保平镇政府又想得到我队的土地,拟建文化广场、停车场等政绩工程,以便从上级争取款项。于是双方私下一拍即合,在该田承包农户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开工修路所取的石块运到了拱北大田,该田6户承包户不干,联名向仪陇县信访局举报后,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政府派车推平乱石泥土,就宣告“复了耕”。这复耕的拱北大田就包括我家的那1亩承包田。
          2014年8月6日晚,曹祥无任何审批手续,不听镇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邬镇长的劝阻,偷偷将我家承包的这片粮田先期水泥硬化400平方米,欲建房出售牟取暴利。(我在此还要说明一个问题:因曹祥过去未经审批、未缴任何手续费用非法强行占用集体土地1000余平方修建房屋出售 给多家外来户 ,从中获取暴利。所以这次曹祥又重演过去的伎俩)
           8月7日中午2时,我和妻子去找曹祥询问此事,被曹祥打得遍体鳞伤。此事发生后,我多次要求镇政府处理,多次到县信访、纪委、国土等部门反映情况后,保平镇政府虽下达了《关于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但决定书却有两点失实:1、土地非法侵占并打人者均是曹祥而并非曹祥的妻子高俊康,2、侵占面积400平方米而非110平方米。此《决定书》作出后,曹祥拒绝签收履行,继续我行我素违法施工,码砌围墙,修建。我再去找保平镇政府,而领导回答说:“政府无执法权,曹祥不执行我们也没法,你只有同他打官司。”的确,曹祥其人:曾是政府副镇长,现又从事司法工作, 曾有打过法庭庭长,现任党委副书记,整垮上届党委书记等历史,足见此人霸道。8月6日距今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曹祥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仍然没有得到制止,违法侵占土地的行为仍在继续。
       在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里,居然会有如此为一己之私而罔顾国法党纪,不顾他人死活的违法事件发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哪里?公务员的“群众路线”又走到哪里去了?!!!!!!!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出来帮帮弱势农民,以维护法制尊严,法纪秩序,还咱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相信:有良知的中国人,尤其是有良知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产党员,看到这件事后,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因为:袖手旁观那绝不是共产党员的本性与风格!我深信!!!!
                    宪法日,仪陇县滴官老爷们,你们是否还在纠结曹祥这只“苍蝇”该不该拍吗?如此包庇违法为了啥?是否屁股下不干净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日,仪陇县滴官老爷们,你们是否还在纠结曹祥这只“苍蝇”该不该拍吗?如此包庇违法为了啥?是否屁股下不干净吗?

发表于 2014-12-1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到了,苍蝇还能活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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