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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交警是在“执法”?(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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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0月17日,南充交警在路上将我的电动三轮车收了。当时未出具任何单据,也没有告知他们是哪个单位的。
2014年11月3日,南充交警一大队电话通知我去拿车。
上午9点到达交警一大队,门前围了上百人,都是因为上个月自己的三轮车被收了。交警某某告诉大家:“交1900元罚款,就可以将车领走。”
三轮车主:“交了罚款后我的车能不能再次上路。”
交警:“不能,你的车没有办行驶证。”
三轮车主:“那我要办证。要到哪里去办?”
交警:“不能办证!”
车主:“那我把钱交给哪个?”
交警:”钱可以现金交给我们也可以到交通银行去交。“
……
上午11点过,交警又说:"大家交1000元罚款就可以将车领证。”
车主:“领走后可以上路不?”
交警:”不可以。“

……
下午三点过,有人去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单上这样写道:11月3日,交警一大队XX和XX在XX路没收了XX的电动三轮车。没收理由是:该车主无证驾驶。

大家请注意:1、交警执法时确实穿了制服,但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未告知是哪个单位的,更没有开具没收意见。口头说明是:三轮车走错了道。
2、10 月17日没收的车辆,11月3日才电话通知去交罚款。

请大家来辩论,交警是在”执法“还是在”强掠“?理由充实,事实清楚。





网友“乡里娃娃”:
       1.2014.10.17上路纠正严重违法行为其中包括无牌无证上路的电三轮的整治组分为两队,一队由东南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大队执行(其中包括城管.交警.社区等执法部门)主要执勤范围是红花街.大南街周边;另一队由交警与城管执法部门在五条大街上开展整治(包括育英路.北湖路.西河路)。        2.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
     3.由于部分电动三轮车没有经过国家公信部公信,所以无法在交警部门进行上户。
     4.交警在执勤执法时是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执法证件的。
     5.罚款从很早以前开始就已经由银行代收,交警部门的执法与罚款是分离的。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11月21日



结束时间: 2014-11-30 19:05 裁判: 乡里娃娃

正方观点 (95)

在执法

反方观点 (39)

抢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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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至今为止,我不晓得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啥样子,也不晓得收车的交警姓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19:42
好笑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好笑,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开完,这个事情就来了。

发表于 2014-11-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这些涨干饭的,一天就晓得骗百姓钱,罚款都可以讲价钱……也是,不能讲价钱的都是能开票的吧?不合法!缴了罚款都不能办证,那不是吃干抹尽下次再来哦?告这些瓜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20:09
没收对,自己去街上看看,横冲直撞还开到快车道,养路费都不交,硬是把马路当自己家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不是大家不同情你们,实在是你们已经触犯了众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同情,只想要个说法。探讨下执法部门该如何执法而已?是否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是交警的法还是人民的法?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请问交警所谓的罚款是不是用来交养路费的?执法部门可以收现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20:21
如果是电动三轮车,该罚,不能上路

发表于 2014-11-3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与不是都那几爷子说了算,凭啥哇?就莫依他!就晓得拿老百姓血汗钱“创收”!假业绩真心黑!我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20:35
红果果地抢劫嘛!

发表于 2014-11-3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人是辛苦,但是城管和交警的名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21:09
电动三轮车大乱了,南充就三轮都市了,早下手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21:16
就法律而言,时速大于20km\h的车辆的确属于机动车范围。但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给电动车上牌照,政府也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来办理电动车牌照的相关内容。试问,中国千万部电动车,如果因时速问题而不能上路,那么国家为什么任由电动车行业的发展?就算任由发展,那么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能像轿车那样。去为每一部电动车进行牌照备案,强制保险呢?所以我认为这是在抢掠
发表于 2014-11-3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192.66.x 发表于 2014-11-3 20:09
没收对,自己去街上看看,横冲直撞还开到快车道,养路费都不交,硬是把马路当自己家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

这位连名都不敢留么,犯了你们交警的众怒么?请不要随便代表群众,本人不喜欢被代表,谢谢。

发表于 2014-11-3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把非法营运的电三轮收完。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1-3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里娃娃,请遵章守纪,南充很堵,不要给南充添乱,听话。

发表于 2014-1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收对,自己去街上看看,横冲直撞还开到快车道,养路费都不交,硬是把马路当自己家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不是大家不同情你们,实在是你们已经触犯了众怒!

发表于 2014-1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收对,自己去街上看看,横冲直撞还开到快车道,养路费都不交,硬是把马路当自己家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不是大家不同情你们,实在是你们已经触犯了众怒!

发表于 2014-1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收对,自己去街上看看,横冲直撞还开到快车道,养路费都不交,硬是把马路当自己家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不是大家不同情你们,实在是你们已经触犯了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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