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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乡里娃娃

南充交警是在“执法”?(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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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八水电站 发表于 2014-11-3 21:36
应该把非法营运的电三轮收完。

请问何为“非法营运”,请问违反了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

发表于 2014-1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里娃娃,请遵章守纪,南充很堵,不要给南充添乱,听话。

发表于 2014-1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里娃娃,请遵章守纪,南充很堵,不要给南充添乱,听话。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部教师 发表于 2014-11-3 21:39
乡里娃娃,请遵章守纪,南充很堵,不要给南充添乱,听话。

现在是交警在给我添堵,大哥你先搞清楚!

发表于 2014-11-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三轮车大乱了,南充就三轮都市了,早下手好

发表于 2014-11-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三轮车大乱了,南充就三轮都市了,早下手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1-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wst19691312 发表于 2014-11-3 21:43
没收对,自己去街上看看,横冲直撞还开到快车道,养路费都不交,硬是把马路当自己家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

说得好!

发表于 2014-11-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定不移支持交警。

发表于 2014-11-3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城管都不是人,简直就是土匪。
现在严格要求电动车需要驾驶证了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22:08
乱搞
发表于 2014-11-3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部教师 发表于 2014-11-3 21:39
乡里娃娃,请遵章守纪,南充很堵,不要给南充添乱,听话。

你的意思电动车就不该出门,电动车主的利益就不是利益,电动车主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电动车主遇到傲慢无礼甚至野蛮可笑的执法就该忍气吞声?,既然不让办证,就不该允许正规商铺出售,既然有人合法出售,有人合法买进,那么就该解决办证问题,你都不给人办证,你怎么让人有证驾驶?公共服务没有到位,让这么大的电动车主群体利益受损,还要让人乖乖听话,实在可笑之极。这位兄台,若是政府人士,就该汇报问题,好好解决,而不是拖到最后逼人无序,若是普通老百姓,就该将心比心,不能因为你不用骑电动车就漠视别人的权益。路是大家的,四个轮子走得,两条腿走得,电动车自然更是走得。至于堵不堵的问题,要说公民责任,那么大家都有责任,我们提倡绿色出行。要说政府责任,那就是城市规划以及方方面面的公共服务的责任了,包括给电动车办证,也是其中一项责任。

发表于 2014-11-3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执法,视规章程序何在?现在都是依法治国了,交警依的是哪门子的法?连方式方法都没搞清楚,试图让当事人交钱了事,执法依据在哪?、

我支持楼主,强烈支持楼主,要是当我以后遇到这种不规范执法,能有个地方讨个说法。。。不会被不明不白的坑,不用找关系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1-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J执法还是挺人性化的,亲身感受哈

发表于 2014-11-3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电三轮有几个是自己出行代步的?10辆有9.9辆都是加装了一个棺材一样的壳子就跑出去拉客了。交警这样处罚已经很轻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敢问开电三轮的有几个有3轮机动车驾照?

至于为什么不能给你上牌办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更别说在路上N多违章行驶的情况了,大家都知道的,你什么费用都不交,还真以为马路是专门给你修的,想怎么跑就怎么跑?至于什么叫非法营运?你上路拉客取得公路客运资格了吗?

发表于 2014-11-3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油精 发表于 2014-11-3 22:26
交J执法还是挺人性化的,亲身感受哈

就是太人性化太和谐,导致电三轮泛滥成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22:34
三轮真的令人讨厌,早该收了。特别是电三轮!
发表于 2014-11-3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办证再无证罚款,逻辑实在可笑。不让开,就不该让出售。管不了出售的管开车的,有点谁弱势就管谁的意思。呼吁尽早解决!

发表于 2014-11-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40825134147.jpg QQ图片20140825132857.jpg
发表于 2014-11-3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交警的水军将问题反应上去,尽早解决,毕竟电动车主不像你们上网麻溜,若你们把了这里的话语权却不反映问题以期尽早解决,却不重视底层民众利益的话,那么也不过是防民之口,表面和谐。谁的利益都是利益,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三轮车四轮车都是车,如果你连有证驾驶的机会都不给别人,又凭什么指责人无证驾驶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32、33#法盲!不看书、不看报,你起码也看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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