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位于天府之国腹心地带,紧邻成都国际大都市,是中国农家乐旅游发源地,素有“古蜀之源、川菜之魂、蜀绣之乡、美食之城”的美誉。为进一步树立郫县旅游品牌,提升郫县旅游对外形象,扩大旅游知名度,全面打造公认的旅游形象标志及旅游宣传口号,通过简洁、明朗的形象标志、宣传口号,让社会各界能够更容易记住郫县旅游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众征集郫县旅游形象标志及宣传口号,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作品征集要求
(一)需充分体现郫县独特的古蜀文化、川菜文化、蜀绣文化和农家乐文化等,充分展示郫县生态田园风光、川西民俗特色、全域景区形象,突出中国农家乐旅游发源地品牌。
(二)旅游宣传口号要求
主题突出,能准确反映郫县旅游形象,充分体现郫县旅游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语言精练(最多不超过20个字),特色鲜明,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与推广。
(三)旅游形象标志(Logo)要求
充分体现郫县旅游特色;创意独特,标识性、艺术性、观赏性强,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视觉冲击力;构图新颖,简洁清晰;须有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1日—2015年元月10日
三、征集对象
热爱、支持和关心郫县旅游业发展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四、发布征集启事媒体
中国旅游报、成都日报、成都商报、腾讯百度等
五、评选方法
1、由郫县旅游局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独立形象标识评定。
评出标志: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以上奖项各一名)。
评出宣传口号: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以上奖项各一名)。
2、标识形象获奖作品在进一步完善设计后,确定为正式标识,其著作权、所有权等一切权利归郫县旅游局所有。
3、评审结果在郫县旅游网( www.pxlvyou.cn,下同)向社会公布。
六、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 1608207226@qq.com ,邮件须注明创作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2、邮寄地址:四川省郫县旅游局收,邮编:611730,收件人:苟先生、陈女士,电话: 028-69506640,信封正面请注明“征集”字样。
七、特别说明
1、投稿者可登录郫县旅游网详细了解郫县旅游资源情况。
2、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邮寄费用自理,邮寄责任自负。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4、电子邮件发送或纸质投稿均可;
5、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备底稿;
6、应征作品如有相同设计者,以来稿时间先后确定最先提案人。
7、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著作权即归征集活动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再行使用。除本活动奖金外,主办方不再向应征者(作者)支付其它报酬。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郫县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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