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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疯狂途观撞人逃逸又惹祸,一家四口殒命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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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刀万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8:42
太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8:42
太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8:44
太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8:49
这种行为如果按交通肇事罪论处就是纵容犯罪,将来要发展到以此手段谋杀……这与故意杀人有啥区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8:58
如果,这伤心病狂的还能活在人间,天理何在?!在小日本鬼子刀枪下的,几十年前几十万南京中国人失去生命,这狂徒与“它”是同一个性质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9:12
这个*人渣.有两个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9:12
这个*人渣.有两个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9:14
不要让开车那人死,死对他太轻了,让他一生都在内疚中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1-1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凌迟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9:30
惨!惨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9:34
车主知道他侄儿有没驾驶执照如果知道没有也应当枪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20:04
这个畜生该枪毙
发表于 2014-11-10 20: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TMD!人肉他!肇事者,你TM还是人吗?是人就根本做不出这种事来,满清十刑都没法平息民众心中的怒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20:21
太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20:22
:curse::curse::Q

发表于 2014-11-10 2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该死,就地弄死算球

发表于 2014-11-1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警察速度破案吧,太惨了,肇事加逃逸,罪加一等,要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20:35
简直把我们老百姓的性命没当人命,仗着有钱有关系,抓住必须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21:16
应当立法当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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