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底,阆中工商局河溪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购买的过磷酸钙肥料(俗称“过钙”)实为“土壤改良剂”,要求工商部门处理。
执法人员迅速到阆中市五马乡双庙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当事人王某在当地经营农资商品,销售有多种化学肥料,而其销售于举报人的商品包装袋上明显标注有“土壤改良剂”字样,对外销售时却宣称该改良剂为可促进植物生长的底肥“过钙”。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已将上述改良剂4吨卖于当地消费者。
“土壤改良剂”并不含有过磷酸钙肥料的化学成分和功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进行了虚假宣传,相关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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