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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和谐平平

四川广安武胜房管所非法行政,迫使退休法官穿着法袍上访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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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8 20:44
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
  (2002年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8次会议通过)
为增强法官的职业责任感,进一步树立法官公正审判形象,现就法官袍穿着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法官配备法官袍。
  第二条 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第三条 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
  第四条 法官在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之外的其他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其他人员在任何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
  第五条 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可以不穿着法官袍,具体办法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六条 法官袍应当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第七条 有关法官袍穿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8 20:48
你那么有道理,怎么只贴对你有利的,怎么不把法院的判决和相关部门回复全部贴出来?

发表于 2014-11-1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18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18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地界上权大在广于法是普片现象,签“建设局”三字就可以办违章建筑产权证,给相邻合法建筑造成的伤害:请看广安市城南银丰园二楼住户的遭遇。               

发表于 2014-11-1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广安地界上权大于法是普片现象,签“建设局“三字给违章建筑办产权证,给相邻合法建筑造成的伤害:请看广安市城南银丰园二楼住户的遭遇。               
                                                                         ”                                               http://img.mala.cn/forum/201407/16/224552fozgg9xsrqgolxlo.jpghttp://img.mala.cn/forum/201407/16/222121v4muwzz649u2zee0.jpghttp://img.mala.cn/forum/201410/04/231041i8hffzwx46wcixfw.jpghttp://img.mala.cn/forum/201407/16/074450zkll7dmg4kv17dbj.jpghttp://img.mala.cn/forum/201410/04/230941vkv5215afk7z02st.jpg              

发表于 2014-11-1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后续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2.13.x 发表于 2014-11-18 20:48
你那么有道理,怎么只贴对你有利的,怎么不把法院的判决和相关部门回复全部贴出来?

四川手机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打开我的帖子!你知道法院的判决书被撤销了吗?被撤销的判决书贴出来有意义吗?法院都不敢判决,回复又有法律效力吗?请你回答。

发表于 2014-11-1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诉讼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了五年多的官司“民告官”案,法院办人情案、关系案,最终不敢判决,驳回了我的起诉,要我“信访不信法”,叫我找相关部门解决,才逼迫我穿着法袍上访喊冤呀!

发表于 2014-11-19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2.13.x 发表于 2014-11-18 20:33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和原委,暂不论你是否委屈。但,退休了就不是法官,再穿法袍亦属违法,你自己守法 ...

说得在理。退休了,人大已将你免职了,已经不是法官。还打着法官的旗号,披着法袍,为了所谓的自己利益损害法律。穿法袍有规定的,你为了博眼球,做这种事,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可想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的诉求永远都自以为是,其合理性就很值得怀疑了。

发表于 2014-11-19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平平 发表于 2014-11-18 15:53
虚伪的小人你好!首先谢谢你!对于2001年3月领款一事:2001年3月房改已结束一年多,且该房当年还是抵押物 ...

你还是没有直接回答,你领回原购房款了吗?如果你一直没有领取,你的理由可能会说得过去一些。如果你已经领了,可能就不好说了。

发表于 2014-11-19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平平 发表于 2014-11-18 15:54
你几年前购买的房屋,出售商要求你按原价退给他,你认为对你公平吗?

重要的是你当时提出异议没有,如果当时领钱了,后来才感到后悔,就不好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9 20:47
我觉得没你说得这么简单,你似乎隐瞒很多东西。你曾经是法官,依你的身份,我相信法院和行政部门对你的事处理会很慎重的。法院和行政部门没有那么傻,草率处理让自己被举报追责。多半是你自己的不是了。居然为自己私利,玷污神圣的法袍,让人觉得巨心叵测,别有用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9 20:47
我觉得没你说得这么简单,你似乎隐瞒很多东西。你曾经是法官,依你的身份,我相信法院和行政部门对你的事处理会很慎重的。法院和行政部门没有那么傻,草率处理让自己被举报追责。多半是你自己的不是了。居然为自己私利,玷污神圣的法袍,让人觉得巨心叵测,别有用心。

发表于 2014-11-19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发到侯书记信箱去....:):) 同情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2.13.x 发表于 2014-11-18 20:33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和原委,暂不论你是否委屈。但,退休了就不是法官,再穿法袍亦属违法,你自己守法 ...

你以为我愿意穿着法袍去上访吗?坐火车跑北京不累吗?我也有家,我家也有事呀!我默默无闻打了五年多官司,最后法院不管了,要我“信访不信法”,这是谁的悲哀,难道是我一个的悲哀吗?我审了几十年的案件,当了几十年的法官,保护了不少公民的合法权益,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无人管了,法院不受理了,法律也不产生法律效力了!你说穿着法袍喊冤是不是逼出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2.13.x 发表于 2014-11-18 20:33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和原委,暂不论你是否委屈。但,退休了就不是法官,再穿法袍亦属违法,你自己守法 ...

四川手机网友:我退了休不是法官了,还穿着法袍到北京上访喊冤,你说属于违法行为,为什么帖子发出去这么久了无人来管呢?请你举报一下我的违法行为好吧,谢谢你!
说实话,当官的知法犯法,以权压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他有没有理由来管我这种违法行为!
法袍,当然能证明我是一个懂法的人,一个懂法人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不懂法的可想而知!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穿法袍喊冤,这是老退休法官应有的职业道德所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2.13.x 发表于 2014-11-18 20:33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和原委,暂不论你是否委屈。但,退休了就不是法官,再穿法袍亦属违法,你自己守法 ...

四川手机网友:我退了休不是法官了,还穿着法袍到北京上访喊冤,你说属于违法行为,为什么帖子发出去这么久了无人来管呢?请你举报一下我的违法行为好吧,谢谢你!
说实话,当官的知法犯法,以权压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他有没有理由来管我这种违法行为!
法袍,当然能证明我是一个懂法的人,一个懂法人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不懂法的可想而知!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穿法袍喊冤,这是老退休法官应有的职业道德所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wpws 发表于 2014-11-19 17:11
说得在理。退休了,人大已将你免职了,已经不是法官。还打着法官的旗号,披着法袍,为了所谓的自己利益损 ...

wpws:是我在损害法律或是法院和房管所在损害法律,你弄明白没有?你太可笑了!请你学学《宪法》第十三条、《民法通则》第五条、第七十五条、《物权法》第十三条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你怀疑归怀疑,请拿出证据来,法治国家是要讲证据的!有本事也象我一样把证据拿出来晒一晒。不要张嘴乱说。你要清楚:要是拿得出来一点对我不利的证据,法院对我不利的判决书不会被撤销;不会要我“信访不信法”;我也不会穿着法袍到处喊冤!我是什么人,请你打听打听!听听与我接触过的人对我的评价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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