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啊,亏你还曾经当个法官,你领了钱,退了房,别人也座了多少年,应该大家都了清了。房价涨了,你反悔了。骂这骂那,太不厚道。以法官身份,向法院,房管所施压,要求退回房产。真的很无语。做人做到这份上,太奇葩。你以这样那样所谓的证据和法律来博取网民同情,善良网民一旦识清你的真面目,会由同情变为反感甚至厌恶。你引用得最多的是物权法,这部法律20O7年l0月才生效。你的房改房是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产物,政策性很强,当时按政策处理问题。这是特定时期产物,你用后来颁布的法律去适用N年前的房产问题,适用法律错误,难怪法院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在中国当前舆论环境里,只要骂政府,骂司法机关,无论对错,都会获得很多网民的支持,这是当前的舆论生态,很正常。你看到并想利用这点,你很聪明,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哦。我作为一个局外人,对楼主的行为实在看不下去了,确实难以苛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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