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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西华师大17岁少女体育课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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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越行越远 发表于 2014-11-22 13:16
该生出事一周后南充西华师范大学又有一位读大四的女孩跳楼身亡,唉!!!学校的管理制度太散漫了,叫学生的 ...

跳楼也要怪学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5 11:19
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但也就只能这样了,最后人家还以为是你处理好了的呢!不要学校的抢风头。这么优秀的人才,不派你来一一回复,派谁?你不爆出名字以后有事大家都找不到你,太浪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5 11:19
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但也就只能这样了,最后人家还以为是你处理好了的呢!不要学校的抢风头。这么优秀的人才,不派你来一一回复,派谁?你不爆出名字以后有事大家都找不到你,太浪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5 11:23
你就是你们学校的代言人,代言人肯定也有名字啊?肯定要让众多网友知道这么优秀的人的名字,太有文采啦!我们太羡慕!让我们仰慕一下你!让你多几个保镖。

发表于 2014-11-25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纵观全部评论有学校老师参与也有不明真相插科打诨者参与。
我认为
1、应该走司法程序。
2、校方有一定责任,但不是有的说的全责。
3、尊重事实,还原真相。
4、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在网上讨论好,舆论总会左右司法。
5、逝者安息。

发表于 2014-11-2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目前这种法律还不健全的现状下,一学生家长和一高校按法律程序进行法律诉讼,无论结果怎么样,这一过程无疑是在学生家长的伤口上撒盐,而对学校的影响或学校负责人的影响微乎其微。一个负责任的学校一定会站出来,主动协同警方把整个事件来龙去脉搞清楚,主动承担自己应有责任,从人道角度协助家长搞好善后工作。同时,尽可能去慰藉失去孩子的父母的破碎的心灵,在责任范围内尽可能的作出最大化补偿,虽然这一切都不能挽回一个过早陨落的年轻生命,但能最大化减轻学生家长的痛苦。而我们旁观者,既应该有理性,更应该有人性,在这件事情上,虽然只有家长的一面之词,但学校方面至今没有只言片语,起码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我不了解事情经过,我只是简单的同情失去孩子的父母,望节哀顺便。

发表于 2014-11-2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之重器的 发表于 2014-11-23 17:05
读完了所有的帖子,我真心为楼主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能力点赞!学校党委书记何时说过不走司法程序了?学校 ...

作为旁观者,我想问:你代表学校吗?父母失去了孩子肯定非常心痛和悲伤,学校失去了学生,不是也应该觉得心痛和悲伤嘛?如果是,为何一个悲伤的集体要和一个悲伤的人变成敌人,还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奉劝阁下:人都会为人子女,也都会为人父母,给自己的下一代留点口德。至于阁下的“学校的钱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学校不是企业,没有谁有哪个资格可以随便表态承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它有着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而这也是为了保护包括家长朋友在内的所有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善用纳税人的钱!”,不知道你敢不敢把贵校账目晒一晒,看到底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得是否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4-11-2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Shbd,你娃不是学校的什么老师就是学院的什么部长吧,那么卖力地为学校辩解,谨防那天你的孩子也这样我看你还会这样卖力为学校辩解不

发表于 2014-11-2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学生死在你们学校,你们不但不好好与家长协商尽快解决事情,反而还这样大张旗鼓的在这儿雄辩,真的是不嫌事大啊,不怕给学校丢丑啊!!!!

发表于 2014-11-2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这个学校经常出事,老师都这种素质,不出事才怪呐!!!这样的学校简直就是垃圾中的臭垃圾:lol

发表于 2014-11-25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学校怎能不让人望而却步哟,以后谁还敢把孩子送那里去读书哦,说不定以后学生得个什么病学校又不通知家长就直接给送殡仪馆了:lol

发表于 2014-11-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以后西华师大改名为“西华死哒”:lol

发表于 2014-11-2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冤案再次唤醒百姓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474050&fromuid=1676494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发表于 2014-11-25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校方说课表是打错了的,如果真打错了,请问开学到11月11日是多久了?为什么不改过来?要知道课表的作用是什么?还有校方说监控时间有误,请问你是个什么学校啊?怎么到处都在出错?如果发生了什么案子,那公安来调取监控是不是时间都搞不准了?

shbd你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4-11-25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shbd的回复在埽学校的皮,一看这人是个典型的不能代表学校水平的人。相信学校也不可能派出这样的人来回答。应该是个心理不正常的人在这里乱叫。

发表于 2014-11-25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以上的帖子,我大胆推断是学校的人在混淆视听吧。
1、学生上课时间死亡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老师、校医没参与抢救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3.死者由老师签字送往殡仪馆,有无公安陪同,如无公安陪同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4.学校对比两家死者家属用意何在?试问两个孩子死亡后学校有无送过半个花圈?
]学校作壁上观,调侃死者,校风何在?师德何在?人道何在?

发表于 2014-11-25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1.看到学校的官方微博发言,感觉学校避重就轻的描述这个事情,学校既然这么理直气壮,请问为什么不把声明发在官方网站?
(至少我认为,微博和官网是两个概念吧)
2.一张课时表代表什么,代表学校的核心价值----学校教书育人靠此表,学生求学靠此表。这么严肃的问题,学校既然说错了,还错这么久。
   试问学校的核心价值在哪里?
哎,引用一下西华死哒!;P;P;P;P;P:lol:funk::$

发表于 2014-11-26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伤逝 发表于 2014-11-25 12:49
作为旁观者,我想问:你代表学校吗?父母失去了孩子肯定非常心痛和悲伤,学校失去了学生,不是也应该觉得 ...

对,请贵校公开账目晒一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6 01:23
我认为中国人为何不愿走法律程序,和国外差距太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6 01:39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嘛,双方律师到场,各种政策法规翻出来,双方都让点步不就完了,遇到这些事处理确实麻烦啊,也为 学校担心,上次我开车转弯,有个美女自己不小心撞我车轮上,我好心送到医院,结果脚软组织受伤,休养10天就会好,交警队保险公司处理只赔2000元左右,说不服你们去打官司,然后就不管我们了,哪是法制国家嘛!我哪有时间,对方非说我负全责,我也忍了!最后非要让我赔10000,她们家完全不讲道理不给要打人,呵呵,还准备到我单位闹事,说非要到我家养伤,我怕了,给10000了事,最后对方还说,如果有后遗症还会找我,哎,中国人啊,………看到学校出这样的事,盼望好好解决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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