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雅县委农工办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络反映胜利新农村建设问题的回复 李林等人网络反映余坪镇胜利新农村建设有关问题,洪雅县委农工办和余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所反映内容不属实,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按市、县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集中居住要求,经胜利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报经镇党委、政府及县委农工办批复,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启动胜利美丽新村建设。新村建设用地,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按村民集中建房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村民自建,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统一调整置换,并严格按村民建房相关规定报批手续。新农村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农户自筹,不足部分争取新农村建设奖补资金解决。 举报人反映的强行征收和拍卖土地问题不属实,关于用地置换和筹资问题是经全体村民代表和涉及用地农户签字同意(包括李林家),但唯独其一户签字同意后,为达到非法目的又提出无理要求,经多次做工作无果,未达到非法目的后多次到现场阻工。余坪镇党委政府正在进一步做反映人的工作,讲明政策、讲明道理,希望反映人理解支持,要服从村规民约、服从大局,不能因个人非法一己私利未达到满足而影响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影响胜利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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