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所谓“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市先进私营企业”的老板黄泰民办的泰民投资有限公司,从2012年以来,采用各种宣传方式,诱骗市民到他们那儿去投资。说他们的公司是合法经营,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他们的头是本地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利息也比银行高。担保方(指泰民公司)在《承诺函》中还信誓旦旦:“借款方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本息,本公司在接到你的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无条件自愿代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在此煽动下,短短三年内,上当受骗的达1500多户,涉及数千人(50%以上是退休老人),骗取公众存款2..3亿元(与德阳的三福融资公司不相上下)。
2014年10月14日,该公司突然宣布退出融资行业、清算公司资产、停止还本付息。消息一出,广大投资者一片哗然,尤其是已经到期、快要到期和10月上旬刚投入资金的客户,更加惊异、气愤,他们感到上当受骗了。于是投资客户与投资公司发生了激烈冲突。公司老板却拒绝与广大投资客户见面,不讲为何要违反《借款合同》不归还客户的本息,也不说何时归还,态度十分恶劣,妄图以清算为幌子,拖延时间,逃避归还客户的本息,受骗民众非常愤怒。
在党中央强调依法治国、反腐倡廉的今天,泰民投资公司老板如此胆大枉法,骗取公众存款2.3亿不予归还,令人无法容忍。由于涉及数千人的巨额资金面临被转移、侵吞的危险,特恳请省信访局向省委、省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反映情况,为我们主持公道、启动问责程序,依法惩处集资诈骗,依据国家《合同法》为老百姓追回血汗钱、保命钱,并严办违法者,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安定、和谐。
此致
卫 权
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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