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10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呼格吉勒图案进展情况。据了解,内蒙古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吉勒图近亲属的申诉,高院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2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庭庭长暴巴图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备受关注。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赫峰披露“呼格案”细节,称当时的案卷中有明显的诱供和逼供痕迹。对于为何这起冤案迟迟不能启动再审程序,赫峰的看法是:“时间长、难查证、涉及责任追究问题。”呼市公安局的退休领导告诉记者,在诸多证据中,警方提取了受害者体内的凶手所留精斑,但并没有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斑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其次当赵志红供述了自己是4·9案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又莫名丢失。
现在的种种说法和证据都显示当初的案件充满疑惑,当初的草草结案是敷衍和不负责任的。轻易将一个生命扼杀,本身就是同案件的罪犯犯罪本身同样恶劣的事情。不管如何,现在能够决定重审,就是一种希望,但愿这一次司法能够真正站在正义和公平这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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