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13岁的秀秀和16岁的小听成了云南金平县者米乡小翁寨村的主角。在鞭炮声中,他们举行了婚礼。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回家,结婚生子,这种现象在云南红河州金平县内,并不罕见。对于这种“早婚现象”,金平县副县长普红芳并未回避,“现象有,但政府一直在努力做工作改变。” 早婚是指不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双方或其中一方未达到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要求,便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现象。当前农村早婚现象逐步抬头,且已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调查指出,越是经济薄弱的地方,早婚现象越严重,且呈逐年增长趋势。 早婚现象毋庸置疑是历史的倒退,而它对社会发展的危害也是巨大的。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现代文明如此发达的社会中为何还存在这种落后的现象? 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条件、过早离校、网络媒体、社会现实等诸多因素交织;封建思想的桎梏和家长思想错位为子女早婚打开了方便之门;法制意识淡薄和社会舆论导向的偏差是早婚的温床;不良婚俗导致相互攀比,你早婚我也早婚,形成恶性循环,且有越演越烈之势。 这些早婚者在我们眼里就是涉世未深的孩子,匆匆组成家庭后,往往由于性格上、心理上的不稳定和社会经验不足而容易发生家庭危机,一旦发生矛盾极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率升高,由此产生“感情纠葛”、“彩礼退赔”、“财产分割”等一系列民事纠纷,给婚姻当事人及家庭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与新农村建设中所倡导的乡风文明更是格格不入。过早结婚,使他们过早地担负起这个年龄段本不该承担的繁琐家务和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工作和学习。由于事业上未立足,经济上不独立,早婚低龄青年几乎完全依靠父母,尤其是生养小孩后,“早婚族”自然变成“啃老族”。而他们的父母往往认为挣钱给儿孙花天经地义,他们最关心的是,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 要阻止早婚现象发生,纠正不良婚俗,政府部门就应该加大《婚姻法》宣传教育力度;出台政策法规,强化部门间的相互衔接和综合治理力度;推动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动员全社会,促进和保证未成年人完成学业;将控制早婚现象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体系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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