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乐至县林业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治林工作,统筹安排依法治林相关事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林。
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等内容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利用“3.12义务植树节”、“爱鸟周”、全国法制宣传日、森林防火期等活动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森林防火口袋1万余个。通过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在全县开展了代号为“亮剑行动”的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件6件8人(已判刑4件4人);清理整治95次,集中整治木材交易市场 13 个、木材加工经营点 28 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6 处,花鸟市场 11处;办理涉林行政案件115件,没收木材62.5立方米,野生环颈稚17只,依法收取罚没款130714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县森林公安局获全省“亮剑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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