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448|评论: 21

[民生杂谈] 给资阳市新书记、新市长的求助信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7 10:46 | |阅读模式
                            给资阳市新书记、新市长的求助信
                                  -----   川安岳:良田建高楼出售多年,为什么至今不处理?
尊敬的资阳市新书记、新市长,您们好!
       投诉人:张伟刚,男,农民,住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响滩村一组,联系电话13884409664
        被投诉人: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安岳县周礼镇人
       被投诉人四川省安岳县国土资源局,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
                                                请求事项
       1、 请求政府责令相关执法部门拆除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擅自占用我家和社上承包土地13.18亩所修建的违法商品楼房,恢复耕地原貌。
       2、 请求政府依法处理周礼镇人民政府和安岳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3、 责令被投诉人赔偿投诉人三年维权的误工费、车旅费等相关损失费5万元
                                             事实理由
        投诉人夫妻一直在浙江打工,多年没有回家,自己的责任地交给了舅舅罗再木看管。2010年,唐队长私自将我的责任地和其他村民的责任地13.18亩出卖给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共同建成了五层楼的商品房出售。在修建过程中,只有我舅舅罗再木阻拦过多次,没有任何职能部门和政府官员过问。张平高是投诉人的老辈子,投诉人在张平高的责任地上买了三个门面地准备办好相关手续后建门面房。结果,都被开发商侵占一并建成商品房买了。 20113月,投诉人回家,八方投诉。希望政府责令石开华、张红军归还自己的责任地和所买的土地。 20111011日,安岳县国土资源局、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网友反映责任田被转卖建房问题的回复》,该回复称:经调查,你所反映问题的所属地是周礼镇响滩村一社,位于周礼镇规划的粉城大道西段。该社集体经济组织在未向周礼镇党委、政府和镇国土部门提出任何申请,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便由社长召集该社村民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向本社村民39人出售土地,射击面积13.018亩,金额52.6716元。目前,已有5宗地已建设完成。你家的责任田确有一处被出售,现已被别人违法占用……同时做出了处理决定。 2012615日,安岳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关于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非法批准石开华、黄后福等七人占用土地案件处理决定的通知》该通知书虽然对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非法允许石开华、黄后福等七人占用土地案件处理决定,但是,不知背后有什么原因,有那些官员在支撑,导致该通知如同一张废纸。投诉人的诉求没有得到任何落实,违法用地行为也没有得到遏制和处理,违法建筑也没有依法被拆除。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县国土资源局和周礼镇人民政府行政无能或者说,出于利益包庇袒护。为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请求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支持投诉人的以上诉求。此致
                                 投诉人:张伟刚               2014年12月7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7 11:13
呵呵,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有私人为所谓维权而向国家要钱赔偿一说吗?胡代国的马甲,为什么你不找四人帮说文化大革命误了你学习的机会而要国家赔你几百万,一下就发财了?真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7 16:37
你娃怎么一会儿又改姓张了嘛:lol

发表于 2014-12-7 17:11 |
阿斯顿法国

发表于 2014-12-7 18:07 |
qwert

发表于 2014-12-7 1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胡代国新书记不会和你狼狈为奸的。

发表于 2014-12-7 19: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胡代国你上次说资阳有靠山,想靠新书记,你多做几埸梦也许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7 21:03
有杨和尚给小糊杠起,胡代国也不好再骗更多的人了!

发表于 2014-12-7 22:23 |
什么情况?

发表于 2014-12-8 09:51 |
去年5月份华西都市报报道中,安岳县国土局称正在妥善处理,现在都还没处理???

发表于 2014-12-8 10:16 |
找胡代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8 13:09
报道过是事实,到现在也没有人出来处理,国土局那时间说,正在处理,可时间又快一年了,到如今也没有人给我们这个老百姓一个处理,也有可能安岳政府部门太万能!

发表于 2014-12-17 20:01 |
  给资阳市新书记、新市长的求助信

发表于 2014-12-18 16:22 |
胡代国好NB呀,过年钱又来了!

发表于 2014-12-18 16:48 |
M.Gang_TZM93 发表于 2014-12-18 16:22
胡代国好NB呀,过年钱又来了!

龟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8 18:30
一天哭爹喊娘,没得人解坎了!

发表于 2014-12-18 18:44 |
胡代国,名字是真名吗?还是方便骗人取的假名?

发表于 2014-12-18 23:50 |
胡代国今天又为低保户赢案子了!

发表于 2014-12-19 00:00 |
现在的位置:网上信访 / 查信
胡代国(hdguo12345),欢迎您!  【修改注册信息
查信│
标  题: 川安岳:良田建高楼出售多年,国土局称正在落实处理
编  号:201300009634    提交时间:2013-6-3 16:07:07    允许公开
事 发 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内  容:
川安岳:良田建高楼出售多年,国土局称正在落实处理                                              投 诉 书 四川省省长,您好!投诉人:张伟刚,男,农民,住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响滩村一组,联系电话13884409664      委托代理人:胡代国,男,安岳县川剧团退休职工,联系电话15984216745,02824532125被投诉人: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人被投诉人四川省安岳县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练军被投诉人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请求事项1、        请求政府责令相关执法部门拆除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擅自占用我家和社上承包土地13.18亩所修建的违法商品楼房,恢复耕地原貌。2、        请求政府依法处理周礼镇人民政府和安岳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3、        责令被投诉人赔偿投诉人三年维权的误工费、车旅费等相关损失费5万元事实理由投诉人夫妻一直在浙江打工,多年没有回家,自己的责任地交给了舅舅罗再木看管。2010年,唐队长私自将我的责任地和其他村民的责任地13.18亩出卖给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共同建成了五层楼的商品房出售。在修建过程中,只有我舅舅罗再木阻拦过多次,没有任何职能部门和政府官员过问。张平高是投诉人的老辈子,投诉人在张平高的责任地上买了三个门面地准备办好相关手续后建门面房。结果,都被开发商侵占一并建成商品房买了。2011年3月,投诉人回家,八方投诉。希望政府责令石开华、张红军归还自己的责任地和所买的土地。2011年10月11日,安岳县国土资源局、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网友反映责任田被转卖建房问题的回复》,该回复称:经调查,你所反映问题的所属地是周礼镇响滩村一社,位于周礼镇规划的粉城大道西段。该社集体经济组织在未向周礼镇党委、政府和镇国土部门提出任何申请,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便由社长召集该社村民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向本社村民39人出售土地,射击面积13.018亩,金额52.6716元。目前,已有5宗地已建设完成。你家的责任田确有一处被出售,现已被别人违法占用……同时做出了处理决定。2012年6月15日,安岳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关于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非法批准石开华、黄后福等七人占用土地案件处理决定的通知》该通知书虽然对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非法允许石开华、黄后福等七人占用土地案件处理决定,但是,不知背后有什么原因,有那些官员在支撑,导致该通知如同一张废纸。投诉人的诉求没有得到任何落实,违法用地行为也没有得到遏制和处理,违法建筑也没有依法被拆除。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县国土资源局和周礼镇人民政府行政无能或者说,出于利益包庇袒护。为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请求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支持投诉人的以上诉求。此致投诉人:张伟刚                                                2013年5月30日。
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3年6月4日转送至资阳市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3年6月6日转送至安岳县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胡代国:您好,您在《省长信箱》反映"石开华等人擅自占用社上的土地修建商品房,国土部门不作为"的信访件转交我县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安岳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整理后回复于您。经调查,2010年3月起,周礼镇响滩村一组在无权批准用地和无权供地的情况下,私自通过签订协议,收取购地款的形式,非法批准本组成员39人建房,涉及面积11.541亩,金额51.6719万元。在非法批准的土地中,有5宗地(涉及石开华、黄后福等7人)于2010年8月起开始陆续动工建设,至2011年8月,该5宗地已主体完工,实际非法占地面积124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99.1平方米,所占土地符合周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已开展的工作 1、我局会同周礼镇党委政府开展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对非法动工建设户在动工建设期间多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多次到现场制止,反复向动工建设户作政策宣传,责令不能继续动工建设,告知他们投入越多,损失越大; 2、张贴纸质公告、播发电视公告,告知广大群众,不要购买违法占地上修建的房屋; 3、我局将案件向县人民政府作了专报,由县人民政府对该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查处方案; 4、将案情及时向上级国土部门执法机构作了汇报,确定了具体的查处方案; 5、2012年6月,我局向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集体经济组织发出了《安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非法批准石开华、黄后福等七人占用土地案件处理决定的通知》。 6、2012年7月,我局对动工建设户按非法占地作出了行政处罚。2012年7月底,石开华、黄后福等7人已缴纳罚款。所没收的房屋待县人民政府确定处置方案后予以实施。二、正在开展的工作周礼镇响滩村1组5宗非法占地已由我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当事人也承认了违法事实,缴纳了罚款,现在县人民政府正在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对没收的房屋的后续处置方案。感谢您的留言。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8日
2013年7月8日  
[table=542]
您的评价:  

[/td][/tr]
[/table]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9 00:48
社长召集该社村民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向本社村民39人出售土地,射击面积13.018亩,金额52.6716元。           射击面积,什么意思!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