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招办干部张海育利用其工作关系,到处介绍其子张都(身份证号:513022198512301390)给人认识,打着学校建修的幌子,骗取钱财。事发后,张都消失,张海育拒不认账。 张海育利用其招生的业务关系结识了成都的付**,并引荐其子张都与付认识,进而以学校建修需钱的名义,叫付**帮忙担保借款。为了维护张海育“点招”这一业务关系,付**答应了张海育的帮忙请求。2014年4月30日,张都在付**的担保下向王**借款10万元,承诺两个月还款;2014年5月9日,张都又在付**的担保下再次向王**借款5万元,承诺3个月还款。可还款时间已到,张都不但没有归还借款,而且还玩消失,手机停机,其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二路26号6栋1单元的住处没有他人,妻子离婚了,房子产权成了前妻的。出借人王**与担保人付**找张海育理论,张海育却翻脸不认人了。张海育声称:张都已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成年人,你王**、付**也是有思考能力和判别能力的成年人,我虽是他父亲,介绍归介绍,没有责任替你们把他找出来,也没有责任替他还债。这样的结果让出借人、担保人欲哭无泪!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张海育,伙同其子,以借代骗,最后翻脸不认帐。如此素质低下的不法之徒,怎可长期卧存于招办?宣汉县的领导们、教育部门的领导们,难道不该尽快清除这“人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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