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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原创] 快递员偷手机,价值不过万,法院: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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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22:45
包裹属于寄存,并不属于快递公司,如果不算偷盗,那么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拿客户的钱用,何乐而不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4 19:46
我掉过包裹。内幕不会是这样的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4 22:34
执法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5 18:59
成都中院认為快递员无罪是错误的,快递员偷盗怎么会变成职务侵占?真想不通这些法官怎么会替小偷开脱罪责,成都中院的法官真应该再进修一年再上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7 20:48
法官杀死人是不是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7 20:48
法官杀死人是不是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4 10:52
简直不章法,那有盗窃不到一万元以上不算犯法,本身偷盗就犯法,象这样的话,大多数人都去当快递员,反正偷.千二八百,又犯不了法,简直慌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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