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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ZGGC党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新政已经出来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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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014-12-12 14:42:34 来源:南充晚报
  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文竹)



记住:你只要还生活在CHI NA的土地上,哪怕你祖先流了无数鲜血换来的土地,哪怕你的祖先在这块土地上付出无数的代价耕耘和建设,只要你死了,这块土地曾经的利益即刻消失,也意味着你的下一代必须向党国重新交税,来养活这帮不劳而获的所谓的统治者和执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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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你只要还生活在CHI NA的土地上,哪怕你祖先流了无数鲜血换来的土地,哪怕你的祖先在这块土地上付出无数的代价耕耘和建设,只要你死了,这块土地曾经的利益即刻消失,也意味着你的下一代必须向党国重新交税,来养活这帮不劳而获的所谓的统治者和执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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