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关于网贴《南江县国土局损坏老百姓财物不闻不问》的回复 楼主:我本是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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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政府安排部署,为加快城市发展,建设美丽富饶新南江,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修建黄金大道2期工程,同时启动樵河桥土地整理项目,为加快项目推进,决定将南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业主于2013年5月启动该片区征拆工作。
当事人购买王安平集体土地上住宅办幼儿园,未到法定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为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对被拆迁户进行补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该房屋依法进行了测绘和评估,评估结果为:房屋主体面积:211.05平方,评估价格:320235.3元,②、评估附着物:40522.25元,③、房屋上浮40%:128094.12元,④、房屋奖励5%:16011.765元,⑤、过渡费:2216.025元,⑥水电等4项:800元,⑦、搬家费:1200元,⑧遗漏附着物:13710.9元,共计:522790.36元。我中心依照樵河桥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相关规定,多次电话通知当事人面谈协商,因当事人要价80万元,无法达成拆迁协议。
为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书面报请政府,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对当事人所提房屋的征收补偿再次进行了安排,明确了责任,并责成县教育局予以协商谈判,到目前为止,均未达成一致协议。请当事人尽快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2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欢迎楼主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
南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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