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务必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 2014年12月18日 中共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八个“务必从严”,其中提到“管理监督务必从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特别是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务必从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提出,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为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各级纪检机关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从严管理干部,核心是从严选用干部。以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谨的操守选准用好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另外,要畅通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两个渠道,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扩大监督管理实效,真正做到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留死角。 米易县白马镇纪委 纪委委员 徐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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