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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律师:坠物伤人无人领责,所有住户均“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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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1 09:45 | |阅读模式
生鸡蛋、烟头、砖头、榔头……所有你能想到的想不到的垃圾,常在成都某高层小区“空降”,低层住户苦不堪言。

近日,该小区又发生一起高楼倾倒粪便事件,经查属21层以上住户所为。住户张先生说,高坠物品伤人时有发生,“有人曾被掉落的矿泉水瓶砸中,还有人被生鸡蛋砸中。”他和邻居在小区花园旁打乒乓球时,突然一只死鸡从天而降,把一楼雨棚砸了个大窟窿。楼下居民晒棉絮,楼上扔烟头引燃棉絮的失火事件也有发生……

>>对此,小区物业也是苦不堪言,物业在小区张贴公告提示和谴责,屡次提醒,但效果不佳。

●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频发

>>2014年11月,湖北武汉一名44天的女婴被高空掉下的水泥块砸中头部,生命垂危,两次开颅手术后仍昏迷。

>>2013年8月,胡先生在四川泸州叙永新区御景东城3幢底楼安全通道,被楼上掉下的一块砖头砸中头部。因无法确定具体被告,便将该楼149名户主及小区物管告上法庭,索赔23.8155万元。

>>2012年,浙江8岁女孩贝贝被高空掉下的琉璃瓦砸中头部致九级伤残。其父将该楼63户业主和小区物管告上法庭。

●律师:坠物伤人无人领责,所有住户“连坐”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的徐茂辉律师表示,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有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又找不到具体侵权责任人,为保护受害人,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居民要“连坐”来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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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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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13:22
高空坠物说不定是外星人干的呢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21:31
的确太可恨了,:@: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23:59




两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23:59




两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23:59




两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23:59




两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2 09:56
建议在每个楼上安装侧向摄像头,这些钱与生命相比,应该不值得去争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2 10:03
这方面可以学习香港的管理。

发表于 2014-12-26 10:14 |
: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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