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28|评论: 11

[群众呼声] 南部一拆迁楼房闲置近4年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成一纸空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部一拆迁楼房闲置近4年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成一纸空文?
1.jpg
闲置了近4年的空房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记者 李霞) “2011年5月,我们与四川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安置房面积按1:1.5的比例赔偿,时至今日,安置房还是没有着落,我们却成了‘被告’。”12月18日,记者接到南部县市民李旭兵、李卫东、王建、李菊梅等4户人的投诉,称他们接到法院的传票时很想不通:“双方签字盖章、白纸黑字的协议,原本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难道就成了一纸空文?”
  拆迁房闲置近3年多成“危房”
  12月19日,记者来到南部县金洞路南段6幢。“吱呀”,一扇简易的木头门成为金洞路南段6幢的大门。这是一幢荒废了3年多的拆迁房,里面堆满了各种杂物,门窗破烂,猫狗流窜。残破的外墙上,有施工时机器碰撞过的痕迹和布满藤蔓植物的枯枝败叶。
  而一旁由四川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桂名苑”小区却“金碧辉煌、高耸入云”。记者发现,“金桂名苑”小区的楼房已经基本建成,正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已经进场。
  据李旭兵等4户人介绍,2011年5月10日,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他们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为了配合该公司施工,他们交出钥匙、腾空房屋,将房屋交给该公司进行拆迁。当天,双方还补签了一份《还房楼层确认材料》。在李旭兵等4户人与该公司签订的《还房楼层确认材料》中,李旭兵等4户人的10套还房分别位于8楼、9楼和10楼,每一套都确定了具体面积(90—110平方米不等)。该材料下方有这样一段话:“收到李旭兵房产证(201002468)、土地证(004906)各壹本,建筑面积166.86平方米。”签字人为“李晓林”,落款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材料上盖有“四川省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蒲文坤签字和“双方签字生效”字样。
  “但是我们左等右等,这一等3年多就过去了。”李旭兵表示,目前,“金桂名苑”小区已经大规模售房,但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他们的还房问题一直置若罔闻,以楼房的土地“未纳入小区总体规划”为由推诿和拒绝还房。
  那么,在过去的3年多时间里,这幢房子,到底是怎么一点点闲置了的?
2.jpg
金桂名苑楼盘外的广场
  当年开发商以“规划内”为由“成拆迁房”
  据李旭兵介绍,2011年5月10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南部县县城总体规划》,李旭兵本人、李卫东、王建、李菊梅等4户与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并约定,该公司将他们位于南部县金洞路南段6幢的4套房屋进行拆迁;同时签订的一份《还房楼层确认材料》上确定了“金桂名苑”小区的还房楼层,2年半后交房。于是,他们按照约定履行腾空了房屋、交出了钥匙,并且将《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了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苦苦等待近4年,他们也没有等到还房。今年11月初,他们去找开发商索要还房时,对方则以各种理由推脱。
  今年12月16日,李旭兵等4户人突然分别收到了来自南部县法院的传票,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解除该公司与4户人当初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理由是:当初在报建时,李旭兵等4户人的4套“被拆迁房”的土地“未纳入南部县总计规划不属于拆迁范围,且开发商未与该楼盘其他几家户主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然而,在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旭兵等4户人签定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上,记者却看见如下字样:“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南部县县城总体规划》,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条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

3.jpg
建设局提供的规划图  
    “总平面”图上“被拆迁房”在“红线”内
    在南部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记者见到相关人员,他们出示了一张2012年的规划图,上面显示该房屋没有在拆迁“红线”内。
    “当时,双方签订协议时,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我们看的关于‘金桂名苑’小区规划图纸上,我们的房子确实在规划的‘红线’之内。”李旭兵说。
    在李旭兵等4户人家提供的一张由“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园林景观分院”设计的关于“金桂名苑”小区的“总平面”图上,记者还看见,4套“争议房”所在的位置在“红线”之内,属于“金桂名苑”小区内的绿化带中。
    “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是该公司草拟的,那上面明明有‘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南部县县城总体规划》’等字样。如今,该公司却以‘未纳入规划’为由,拒绝还房。这难道不是他们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吗?”李旭兵等4户人还说,该公司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拟定上处于主动地位,他们处于被动地位。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该公司已经完善了相关拆迁手续,才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
   “金桂名苑”小区存在多种违规情况
    李旭兵等4户还称,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及《还房楼层确认材料》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认定协议无效。双方签订的这两份协议并不属于《合同法》无效的法定情形。其法律效力应当得到认可,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19日,记者多次联系四川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希望就上述诸多问题进行核实,但对方均以“不在南部”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在南部县城乡建设规划局了解到,“金桂名苑”存在“改变容积率”、“在楼顶上加层”等多种违规情况,目前,他们正在进行查处。
    建设规划局部门将对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何处罚?该起官司将如何进展?四川在线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12-24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新书记,市书记都换了,开发商关系没那么快搞定吧

发表于 2014-12-24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其他不说,就说说南部的街道吧,窄的要死,错车有时候都错不过,更别提其他的了。南充市委书记刚刚换人,我觉得可以联名给市委书记写信,如果不行,你可以给纪委投诉。 这个很明显是官商勾结,就欺负老百姓不懂法律。

发表于 2014-12-24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了刘书记来了李书记,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应该有一番作为。解决民生,情系民生。这件事可以联名反应到新的市委书记那里。南部县官商勾结太多,中央巡视组尚在。居然官商勾结欺负平民,此事不查天理难容。老百姓攒钱买套房子不容易,本可以买了就装修住进去。可是就因为他们的规划要他们等了4年,结果还反被告上法庭。于情于理都说不通,4年的时间谁来补偿。

发表于 2014-12-24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太黑暗了....官商勾结太多......踩着老百姓往上爬。

发表于 2014-12-24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子,我评论的不能审核喃,3楼说的太对了,南部那边就是要好好查一下,街道都很窄的,让车有时候都不行,贪官太多了。

发表于 2014-12-24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就是这样的咯{:4_131:}上面有人的错的都是对的,..没人的对的都是错的.谁能给老百姓一片青天。{:4_103:}

发表于 2014-12-24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哟喂,南部是要火啊?刚刚才嗝屁了“二胡”书记。看来还有大鱼呢,强烈建议中央巡视组再来查一查。受害者可以联名给市委反映啊,社会的毒瘤们,别欺负老实的老百姓,没有老百姓你们什么都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5-1-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法制新闻网-四川法制新闻综合门户网 >> 新闻 >> 头条新闻 >> 正文
南充南部一拆迁楼房闲置近4年成“危房”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572    更新时间:2014-12-20


    本网讯(记者 敖明 杨林)“2011年5月,我们与四川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安置房面积按1:1.5的比例赔偿,时至今日,安置房还是没有着落,我们却成了‘被告’。”12月18日,记者接到南部县市民李旭兵、李卫东、王建、李菊梅等4户人的投诉,称他们接到法院的传票时很想不通:“双方签字盖章、白纸黑字的协议,原本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难道就成了一纸空文?”

    拆迁房闲置近4年成“危房”  

    12月19日,记者来到南部县金洞路南段6幢。“吱呀”,一扇简易的木头门成为金洞路南段6幢的大门。这是一幢荒废了3年多的拆迁房,里面堆满了各种杂物,门窗破烂,猫狗流窜。残破的外墙上,有施工时机器碰撞过的痕迹和布满藤蔓植物的枯枝败叶。  

    而一旁由四川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桂名苑”小区却“金碧辉煌、高耸入云”。记者发现,“金桂名苑”小区的楼房已经基本建成,正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已经进场。

    据李旭兵等4户人介绍,2011年5月10日,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他们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为了配合该公司施工,他们交出钥匙、腾空房屋,将房屋交给该公司进行拆迁。当天,在双方共同补签的一份《还房楼层确认材料》上,确认了在“金桂名苑”小区内的还房楼层。  

    “但是我们左等右等,这一等3年多就过去了。”李旭兵表示,目前,“金桂名苑”小区已经大规模售房,但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他们的还房问题一直置若罔闻,以楼房的土地“未纳入小区总体规划”为由推诿和拒绝还房。  

    那么,在过去的3年多时间里,这幢房子,到底是怎么一点点闲置了的?   

    当年开发商以“规划内”为由“成拆迁房”  

    据李旭兵介绍,2011年5月10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南部县县城总体规划》,李旭兵本人、李卫东、王建、李菊梅等4户与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并约定,该公司将他们位于南部县金洞路南段6幢的4套房屋进行拆迁;同时签订的一份《还房楼层确认材料》上确定了“金桂名苑”小区的还房楼层,2年半后交房。于是,他们按照约定履行腾空了房屋、交出了钥匙,并且将《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了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苦苦等待近4年,他们也没有等到还房。今年11月初,他们去找开发商索要还房时,对方则以各种理由推脱。


    今年12月16日,李旭兵等4户人突然分别收到了来自南部县法院的传票,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解除该公司与4户人当初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理由是:当初在报建时,李旭兵等4户人的4套“被拆迁房”的土地“未纳入南部县总计规划不属于拆迁范围,且开发商未与该楼盘其他几家户主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然而,在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旭兵等4户人签定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上,记者却看见如下字样:“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南部县县城总体规划》,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条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

    “总平面”图上“被拆迁房”在“红线”内

    在南部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记者见到相关人员,他们出示了一张2012年的规划图,上面显示该房屋没有在拆迁“红线”内。

    “当时,双方签订协议时,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我们看的关于‘金桂名苑’小区规划图纸上,我们的房子确实在规划的‘红线’之内。”李旭兵说。


    在李旭兵等4户人家提供的一张由“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园林景观分院”设计的关于“金桂名苑”小区的“总平面”图上,记者还看见,4套“争议房”所在的位置在“红线”之内,属于“金桂名苑”小区内的绿化带中。

     “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是该公司草拟的,那上面明明有‘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南部县县城总体规划》’等字样。如今,该公司却以‘未纳入规划’为由,拒绝还房。这难道不是他们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吗?”李旭兵等4户人还说,该公司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拟定上处于主动地位,他们处于被动地位。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该公司已经完善了相关拆迁手续,才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

    “金桂名苑”小区存在多种违规情况

    李旭兵等4户还称,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及《还房楼层确认材料》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认定协议无效。双方签订的这两份协议并不属于《合同法》无效的法定情形。其法律效力应当得到认可,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19日,记者多次联系四川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希望就上述诸多问题进行核实,但对方均以“不在南部”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在南部县城乡建设规划局了解到,“金桂名苑”存在“改变容积率”、“在楼顶上加层”等多种违规情况,目前,他们正在进行查处。

    关于此事件的进展情况,本网将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5-1-1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5-1-1 2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开发商。太不要脸了,有用就是协议,无用就起诉。法院是你开发商开滴,这么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 09:55
政府的拆迁协议有时也是卵谈琴,大垭,五里两村鉴的划地自建,现在却要求还房,出尔反尔,毫无城信!开发商更不用说了,现在呀,要么货币补偿,一手交钱一手交房,要么先安置后拆迁、千万不要被哄骗后悔晚矣!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