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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和谐平平

[群众呼声] 恳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退休法官吴志平的“民告官”案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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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省高院认真执行“错案必纠”原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8 23:50
有点好耍

 楼主| 发表于 2015-5-2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法院为何不敢对法官起诉的“民告官”案作出实体判决?审判机关为何害怕行政机关?

 楼主| 发表于 2015-5-29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 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楼主| 发表于 2015-6-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懂法的法官想讨一份法院的判决书就这么难,可想老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5-6-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住建部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释义》对《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是这样权威解释的:“登记机构依职权注销登记应受到第三方主体的制约,登记机关只能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这一规定是依《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而且也起到了避免登记机关职权扩大化的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世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中国有没有人权和法制?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法院的法官们格守程序正义,秉持实体公正,不对权力效忠,只对法律负责!

发表于 2015-6-1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亮点!顶起:lol..................................:@

 楼主| 发表于 2015-6-16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省高院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楼主的案件进行信访立案审查,进入司法程序,作出实体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15-6-20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省高院明确:行政机关房管所依职权注销房权证受第三方制约!

 楼主| 发表于 2015-6-2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的视频约谈出尔反尔,原本定于6月12日约谈无故被取消,叫等候通知,两周多过去了,现还没得到通知。让老百姓怎么相信法院,法院到底还有没有公信力和权威?
发表于 2015-7-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怎么回事哦,简直是囊么回事哦!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就遭封号了 发表于 2015-7-13 21:44
到底怎么回事哦,简直是囊么回事哦!

法院逼迫老百姓信访不信法!

 楼主| 发表于 2015-8-6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政府不守法,怎么让公众守法":坚决打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深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问题,实现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转变、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跨越。
    本人认为:公众守法,不如法院的院长及法官守法!只有院长和法官守法了,社会才有“公平、公正”!

 楼主| 发表于 2015-8-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试想,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思维,人们又怎么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养成“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的习惯,人们又怎么会选择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7 16:46
支持一支持一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8 13:03
中国法律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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