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荔县同州中学一高中班级班委会规定:凡月考每科低于20分的,每低1分罚款2元。据该班月考“罚单”显示,12月月考全班有29人成绩未达标,当月所收罚款为362元。同州中学校长回应称,班委会无权罚款,将责令退还已收费用。(2014年12月26日新华网) 显然,这个学校的做法有诸多不妥。首先,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该班63名同学就有29名被罚款,占比46%。按月考考核,估计每学期罚款金额不应该少于上千元。如此多的人数及罚款,必然牵扯众多的学生家庭。试想,现在的教育成本在家庭开支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已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对于那些节衣缩食的贫困家庭,再来增加这些莫名其妙的开支,更是不堪重负。其二,学校的教育指导思想似有偏差。该校校长介绍说,该校教学质量不乐观,高考总分750分,全校平均分为200多分,本科升学率为1%—2%。班主任也如此说,罚款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使班里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其实,提升学生学习成绩,要从教学质量、教学手段等诸方面全方位发力。靠罚款来替代教育改革的作用,无疑会走入歧途。 尤其让人担忧的是,学校至今没有认识到自身的失误,欲将此事归咎于学生自己所为。事实上,从班干部的言谈中,班主任是自始至终知晓此事的。至于学校领导知不知道,那就天知地知了。我们不知道,如果此事未被媒体披露,学校会不会默许将此办法在全校推而广之?而学校将企业的罚款制度引入校园,显然是一大败笔。 《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知该校为何至今还置若罔闻?该班系划分的普通平行班。自然差生多,成绩差。作为学校,本应从基础抓起,因人施教,循序渐进。但或面临高考在即的压力,时间短,任务重,为了立竿见影提高考试成绩,遂施出了罚款的招数。实际上,这也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带来的负面影响。从校长对本校升学率的不满及班主任关于罚款目的的解释,不难看出这一点。这次罚款之风波,看似小事,但学校的教育理念、教育手段、教育方法都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绝不可等闲视之。 用罚款来刺激学生,说到底还是素质教育与“分数至上”之争。不厘清这个问题,就算碍于舆论压力,纠正了这一起罚款的不当做法,但新的“旁门左道”依然会在另一个时段或其它学校再度出现。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止于纠偏,而应以纠偏为契机,正本清源,让学校教育走上素质教育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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