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货运车辆限时入城的公告
为了缓解县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区道路拥堵状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限制货运车辆入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型以上货运车、中型以上箱式货车、中型以上工程车、罐式货车、混凝土搅拌车、牵引挂车、吊车、农用车。 二、限行路段 新华街(巴河公司路口至伯坚广场农场路口) 新平街(建设街三岔路口至县人民医院路口) 三、禁行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早晨6:00至晚上10:00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晨7:00至晚上9:00 四、禁行时段货运车辆入城行驶线路 (一)驷马方向入城的车辆。到得胜、元山、灵山方向的车辆经高坑河、高升社区进入;进城车辆从酒乡宾馆经国道G54、巴河大桥分别往白衣、邱家方向行驶。 (二)元山方向入城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入城;在龙潭溪至元山长城村,雪花坪至客运中心站道路未开通之前,绕道元山、五木、得胜,分别往驷马、白衣、邱家、龙潭溪方向行驶。 (三)邱家方向入城的车辆。经通河大桥、轴承厂、伯坚广场至元山方向;经临江路、巴河大桥往白衣、金宝、驷马方向行驶。 (四)白衣方向入城的车辆。经巴河大桥、临江路往邱家、元山方向行驶;经国道G54、江口六小、信义大道分别往驷马、龙潭溪方向行驶。 (五)华严社区入城的车辆。往元山方向的车辆直接行驶,往驷马、邱家、白衣、龙潭溪方向行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行驶或经元山、五木、得胜绕行。 (六)龙潭溪入城的车辆。在巴河公司路口禁止直行和左转,经信义大道至酒乡宾馆分别往坦溪、白衣、邱家、元山方向行驶。 此公告从2014年12月23日起实行,违者将从严记分、罚款处罚。 特此公告
平昌县公安局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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