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新命题。法律至上、依宪执政、权力有限、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等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新时期治国理政必备的重要素养。当下,面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新任务,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更是顺应社会转型期治国理政的客观需求。(12月10日,光明网) 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但有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各项管理实务有序开展。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各方面共同的努力,我国经过几十年的法治建设,已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一个强大的法治队伍。十八大以后,国家加快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要做好法治国家建设工作领导干部需要具备相应的法治能力。 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要树立干部法治思维。过去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中形成了经验思维,很多事务的处理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后来出现很多前后矛盾的情况。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一方面要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的培养;另一方面要引导领导干部在处理工作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刚开始也许会产生很多误会和群众的不理解,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工作中的困境就放弃依法办事的作风。在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在建立自己法治思维的同时也要做大量解释工作,帮助行政对象树立依法办事思维。能够让自己和受众都具备法治思维才体现领导干部的能力。 领导干部具备依法执政能力,才能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作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是树立自身法治思维和引导受众建立法治观念。建设一个法治国家也是要求工作人员依法执政和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两个方面。这两样是有共通性的,而这里的共通性就体现了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关键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注重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培养,让领导干部的能力服从法治建设的要求,从而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最终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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