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病人家属到我县卫生局反映情况后,我院于12月30日早上想卫生局汇报时的说明。目前病人右侧肢体运动障碍已经恢复正常,能自己下床自由活动,完全自己用双手拿碗筷进食;口角、舌头歪斜明显好转;语言功能恢复也较好,绝大部分语句能说清楚,部分复杂的音节仍有些模糊听不大清晰。饮食、大小便正常。
关于病人舒新珍的情况说明(2104-12-30)
病人舒新珍,女,59岁,仪陇县柳垭镇柳垭村人。因“头部外伤半年后头疼1+月” 于2013年12月20日入住我院外科,经CT、磁共振检查诊断为“左侧慢性硬膜下血肿”,建议手术引流,于12月23日上午在我院行“慢性硬膜下血肿颅骨钻孔引流术”。手术前就病人病情、治疗方案、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与病人家属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家属签字同意。术后第二天(25日)发现病人出现轻度“偏瘫”症状,复查头颅CT显示左侧脑实质内和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由此考虑慢性硬膜下血肿颅骨钻孔引流术后并发左侧脑实质内和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压迫脑组织引起右侧躯体轻度功能障碍,将病情及治疗方案告知了病人家属,在场家属表示理解。
26日病人家属(子女、女婿等)到医院要求了解病情,手术医生向他们详细解释了病人病情、手术及术后出现并发症的可能原因和目前的治疗方案,家属提出脑部疾病最好再辅助高压氧治疗,因我院无高压氧设备,建议转到有高压氧设备的医院治疗。病人家属随即提出他们认为病人术后出现的手术并发症属于医疗事故,病人转院后医疗费用要由医院承担,医院向他们解释目前病人出现的术后并发症是可能的,目前不应该也无法就认定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能承担病人的医疗费用,家属因其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就说“将病人放在医院看医院怎么治疗,他们不管了”,随即全部离开医院。医院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警,警察出了警。
医院在对病人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为了明确病人的病情原因和得到更好的治疗,26日即联系请了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脑外科唐主任会诊,唐主任于27日一早就从南充赶往我院,上午对病人会诊并将病情向病人家属作了解释,并建议病人转上级医院在检查,明确目前病人病情除了考虑术后并发症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病人家属表示同意专家会诊意见。但他们表示目前对于转院治疗有经济困难,通过与医院领导协商医院同意借一部分钱给病人,但家属拒绝向医院写借条也不配合转院,再次扬言将病人放在医院不管并离开医院。医院安排人员对病人实行专人护理和积极治疗,再次请了南充中心医院脑外科主任会诊,同样认为病人术后出现目前的并发症是完全可能的和常见的,目前的治疗方案也是积极正确的,辅助高压氧治疗可能有帮助但不是必须的。
目前病人通过在我院积极治疗,右侧躯体轻度功能障碍已经明显恢复,右侧上、下肢运动仅仅比正常的左侧稍微减弱,已可以自己进食,语言功能恢复也较好,只是稍复杂的音节仍较模糊。并不是象病人家属在他的微博上说的“小手术、做成半身瘫痪…”。目前病人仍住在我院专人看护病房治疗。
仪陇宏济医院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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