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西昌出租汽车个别停运行为
受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出租车罢运现象影响,近日西昌市局部出现个别出租车临时停运行为,少数人员传递名为《西昌出租车司机的心声》的传单称:“高额规费,出租车司机生计何处谋?西昌治安成问题,司机安全无保障。保险华而不实,司机福利过低。”希望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给大家一个安全的营运环境,让大家的生活有所保障!对此,市委市政府及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应对,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西昌市出租车经营权投放以安全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力求和谐健康发展,现营出租车罢运、无故停运是违法、违规行为。
西昌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经使用费目前为经省联席会批准的每辆每年捌千元正,西昌市出租车投放已经由“市场化投放”转型为“服务性投放”,投放数量、进度在科学调查统计并经公开听证、报上级批准情况下实施,基本保持了与城市人口和旅游人数增长的需要,不存在长期垄断不增长或增长过快的问题。原计划2015年全市出租车保有量达到1000辆,是否增加?何时增加?如何增加?都将在科学调研、广泛听证基础上进行,确保“打车难”与“从业难”实现有机统一。
《西昌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出租车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及相关政策,遵守行业协会章程,切实履行行规行约,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保证经营资质审验和服务质量考核合格。2.在经营权期限、范围内依法经营。3.在经营权期限内,向甲方缴纳壹佰万元的安全及服务质量保证金,如在经营期内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服务质量事故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其安全及服务质量保证金在经营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在经营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退还100万元的安全及服务质量保证金,且无条件收回涉及车辆的特许经营权:(1)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2)社会影响恶劣的服务质量事故;(3)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如罢运、堵路、围堵政府机关、非法上访等)。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第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第四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西昌市出租车经营权投放配置坚持“以安全为服务质量为核心”,对服务质量考核不达标企业或出现严格违规行为的企业在新的经营权配置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西昌市在营出租车企业凡是在行业管理会议中被公开通报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禁止参与新的经营权配置招标报名)。
出租车驾驶员的合理诉求可通过企业与员工集体协商的方式解决;我市也已经专门成立了出租车行业协会,共性问题可通过行业协会协调解决或统一反映依法按程序解决,个人突出问题通过合法途径正常反映都可以,但是如果组织、煽动、策划集体停运、罢运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以打砸运营车辆、胁迫其他人参与停运来“把事情闹大”,这些都触犯了相关法律,将依法追究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西昌市出租汽车已经全部实行公司化管理,不存在私营模式下的“高额份子钱”;现行规费标准经行业协会测算分析为合理范围;新投放车型考虑车价与油价动态平衡,规费实质上与老车标准基本一致,没有上涨。西昌市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的打击态势并已经建设出租车电召平台,可在便捷服务层面上同时减少“黑的”产生的行业冲击。
2015年西昌市现有西运、汇通、亨源、正清公交等11家出租汽车公司,共有出租汽车820辆(100辆更新投放车辆预计春节前上线,目前实际在线720辆),出租汽车驾驶从业人数达1800余人,目前全市“公车公营”的出租汽车占运营车辆总数的100%,全部采取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其经营模式是:各家公司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竞标,公司取得经营权后购买出租车,实行“五统一”管理,招聘驾驶员,驾驶员缴纳不超过每人4万元的出租汽车安全责任金,公司为驾驶员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驾驶员每月向公司缴纳规费后,超收自得。
西昌市2014年度共查处非法运营400辆,有效的维护了正常地营运秩序。但客观上“黑的”违法现象确因违法成本低、打击根治难而存在,我市交通运管部门将在市政府牵头领导下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但我们更呼吁广大市民从安全和法治的角度出发,自觉拒绝选乘非法营运,共创规范有序的公共运输环境。
目前西昌市尚无市场化手机打车软件引入的“专车服务”的冲击,对此我们将防患于未然,依法管理规范运营秩序。从便利消费者和保护驾驶员角度出发,以信息化手段来创新提升管理能力,“运营、管理和监督三位为一体”的西昌市出租车智能化监管平台已经建成投入使用。西昌市已经具备手机电子招车的服务保障能力,可更方便的服务消费者,也有利于降低出租车空驶率。目前电召平台在免费调试过程中,驾驶员和市民都可积极试用,实现多赢!
西昌市出租车驾驶员除了超基数收入外,还有基本工资报酬、“五险”保障等,且收入待遇是在企业招聘时由合同约定,属于正常的企业员工聘任和劳务待遇协商问题,生计不保、言过其实。
三、对西昌市涉及出租车治安刑事案件多发、高发问题,行业协会已经逐级报告,相关部门均在积极查处,平安行业建设需要共建共创。
平安西昌建设是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事。出租车运营特点呈现交通事故多发、治安刑事案件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客观存在,行业协会在统计调查2014年度情况下形成了专题报告,市委政府领导均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认真协办督办。2014年12月15日,西昌市专门召开出租车行业安全防范工作会,对2014年出租车行业发生的治安事件进行了通报,西昌市公安局与出租车公司就如何相互配合开展反盗抢活动进行了探讨和部署。针对所发生案件,会议认真分析了案件的案发特点、作案手法,提醒、告诫广大出租车司机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遇事要克制、冷静,巧妙传出警情,最大限度地避免不法侵害。同时,各辖区派出所与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就相互配合、沟通协作、共同开展“两节”前出租车行业反盗抢活动进行了研究和探讨,要求出租车行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宣传,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对涉及侵害出租车驾驶员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及时报警,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要及时反映,确保辖区出租车行业营运安全。西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祥斌在会上强调:分局各所队和出租车行业要加强联系,互通情报信息,及时将案件发破情况通达给出租车驾驶员;办案部门要加强案件侦破,严厉打击侵害出租车驾驶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出租车行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宣传,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对涉及侵害出租车驾驶员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及时报警,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要及时反映,确保辖区出租车行业节日安宁、营运安全。
目前市政府更加强重视出租车公共安全工作,专门强化出租车公安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平台加强与公安报警指挥中心的联动,各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都是积极的态度和措施。
此外治安伤害案件和驾乘文明有直接关系,在西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全民文明、出租车行业窗口文明的根本提升才是治本之策!
四、西昌市出租车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养老保险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优化待遇愿望可与企业通过共谋发展、集体协商机制,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解决。
出租车行业职业特点确实比较特殊,但是经西昌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调研,目前各家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均符合现行政策。我市出租行业将通过加强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强驾驶员计分管理、实施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驾驶员希望更好的福利待遇应该与企业共同努力,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安全经营能力、争取更多经营权配置创造规模效益,通过采取集体福利待遇平等协商方式妥善解决。
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城市交通运输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个性化的消费特点使之呈现多元化的诉求,保持行业健康发展应该坚持法治思维、综合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解决好“打车难、打车贵、从业难”是一个不断努力的过程。就降低出租车经营成本问题,西昌市也有适时加快出租车油改气的进度;更新小排量经济型出租车;降低有关税费;建立完善监测分析制度,合理确定运价成本,加强出租车市场宏观调控;进一步规范各项收费,完善价格调节机制等思考,但何时?如何?规范实施有赖于行业规范和管理顶层设计的完善,有赖于地方经济社会发育和社会管理能力的整体创新。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才通过了西昌市依法治市的决定,新的一年,相信西昌市出租行业在依法治市的框架下会更规范、让市民和行业从业者更满意!对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随时欢迎大家通过规范渠道逐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