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对此,有人认为,在发表作品时,作者享有使用笔名的自由,这项规定,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网络文学禁止作者使用网名、笔名,剥夺了公民使用笔名、网名的自由,尤其是在传统媒体上发表文章都可以使用笔名的当下,确实难以接受。 其实,网络文学实名制,本意和做法并不是禁止作者在发表网络文学时使用网名、笔名,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发表,而是指作者在网络文学网站后台注册时必须使用实名制,要向网络文学网站提交身份信息,禁止使用笔名、网名注册,至于作者在网络文学网站前台发表文章时,仍然可以使用网名、笔名,这其实只能说是一种基本规则,发表网络文学不需要实名制,只是一些人的想象,另一方面,从保护网络文学作者合法权益角度说,也必须实行实名制,公众在理解时一定要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不能想当然,也不必为网络文学作品作者实名感到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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