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十二日早上所谓的“时代广场”发生业主维权事件,通江县诺江派出所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给三名高龄维权妇女说希望她们到诺江派出所协助调查并配合做下笔录,三名维权业主便同意配合我们的人民警察去做笔录,可是到了诺江派出所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三名维权业主分别被带进审讯室像犯人一样被审问至下午四点。因为三名维权业主都是高龄妇女,在这期间家人多次要求见下她们并让她们吃饭,都遭到我们人民警察残忍的拒绝,其中一名高龄业主在受到长达7小时的两次非法审讯中终于身体不适,当场晕死在审讯室之中。{我们不明白我们的人民警察,你们是人民的公仆,本应该为人民服务,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当初带走或者应该说是请走三名维权业主的时候不是说叫她们配合并协助调查,怎么到了诺江派出所就变样了,她们一下子就变成了犯人一样的待遇了???????????难道这就是你们人民警察的宗旨吗?}。现在当事人还躺在人民医院,我们希望我们尊敬的陈局长为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并教育我们的人民警察好好学习下人民警察条令。否则我们业主家属将联合上访到市、省乃至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