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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强烈谴责声讨巴中市信访联专会捏造罪恶强拆惨案受害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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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烈谴责愤怒声讨巴中市信访联席会议个案研究专题会议歪曲捏造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强拆血腥惨案受害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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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巴中市建设局捏造事实栽赃陷害于2004年10月26日下达的认定我家于一九八七年、九四年至九八年在宕梁东华嘴修建、陆续扩建共356.99平米的房屋全“属违法建设”的文件:




下图是2012年6月29日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和红岩社区居委会证实“吴大飞未在东华嘴修扩建房屋属实”的证明: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建设局捏造事实栽赃陷害于2004年10月26日下达的巴建发【2004】346号文件认定我家于一九八七年、九四年至九八年在宕梁东华嘴修建、陆续扩建共356.99平米的房屋全“属违法建设”



2012年6月29日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和红岩社区居委会出据的证明证实“吴大飞未在东华嘴修扩建房屋属实



我的诉求是:
我是否于一九八七年、九四年至九八年在宕梁东华嘴修建、陆续扩建共356.99平米的房屋?强烈要求巴中市建设局发文澄清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信访联席会议个案研究专题会议纪要第4页末第5页头称:(五)吴大飞信访案件
1.涉案事由:信访人反应,原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认定其原位于红岩河社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与实际地点不符,要求撤销(巴建发【2004】346号)文件。










发表于 2015-1-10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摸着你娃的良心说话行不?你得了多少赔偿了?还要当滚刀皮?整个社区因为你一个人的钻牛角尖,耽误开发了多少年?你只是外来抱养的儿子。知足吧,你别逼官方公布你娃的房产,做人要懂得知足。不要没完没了

发表于 2015-1-10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ID只代表本人观点。

发表于 2015-1-10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村委会都是民主选举,为啥别人会连任五届啊?其次本来后河桥这边开发的挺好的,就是哪一坨房子,影响了整个后河桥中坝片区的开发。真不知道为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yie2002 发表于 2015-1-10 05:02
现在村委会都是民主选举,为啥别人会连任五届啊?其次本来后河桥这边开发的挺好的,就是哪一坨房子,影响了 ...

你真是大白天说梦话,多少年来那里不是“男的提钱进步,女的日后提拔”?哪有民主选举?

发表于 2015-1-10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委会如果不民主选举,你有证据,直接可以到纪委,和信访。这个破坏民主选举的罪名,比你这个财产侵权或者说差遣补偿问题大的多,这问题一经查实,从下到上,只会有一批人倒台的,这个是重罪。你维权何不从此入手。破坏民主选举,你可以咨询律师,怎么取证。你在论坛里污言秽语,攻击别人,别说主管部门不待见你,就算是你的邻居又怎么可能看的起你。自己不是泼皮无赖,就别到处像疯狗咬人。这是法治社会,要是个正常人就挺起腰杆做人,别尽干些为人不耻的龌龊事,摆事实讲证据,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你在网上发帖就是寻找网友的支持。网友又不是瞎子,你队别人自然会为你声援。你到处骂人,谁还会觉得你的证据是不是真的,你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即使你认为别人是某水军,你也不能骂别人,正常人是要讲事实,讲证据。你骂别人,只会自降身份。
给我的感觉就是,中坝本来建设的挺好的,就是一过后河桥,哪一片儿,没有拆迁房子,搞整个中坝,脏兮兮 ,看着不像个样子。作为市民谁不希望自己生活环境能够好一点,我想中坝片区的住户,都希望你的问题早日解决,拆迁工作早日完成,将中坝建设的漂漂亮亮的,当然也希望你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不要谩骂,这不能解决问题,本来有理都变成无理了,冷静下来,要维权可以呼吁媒体关注,当然更重要的是多寻求法律的帮助,多找一些律师,巴中的不行,可以去北京,上海找更好的,问题问清楚,事情总是要解决的。

发表于 2015-1-10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一直锲而不舍,我相信你有你的委屈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yie2002 发表于 2015-1-10 07:15
村委会如果不民主选举,你有证据,直接可以到纪委,和信访。这个破坏民主选举的罪名,比你这个财产侵权或者 ...

呕阅楼猪长篇大论,无知、文盲、法盲、消化工具、行尸走兽而已,与其言之,自降身份对牛弹琴是小,浪费时光是大。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ping88888 发表于 2015-1-10 14:51
先生一直锲而不舍,我相信你有你的委屈

感谢感激朋友关心关注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遮风蔽雨的寒宅,是我父亲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在枪林弹雨硝烟弥漫血雨腥风中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我父亲黄绍同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残废退伍军人证件: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父亲黄绍同随吴瑞林参加红四方面军,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时期所在部队第四十二军,吴瑞林任第四十二军军长。

发表于 2015-1-10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父亲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在枪林弹雨硝烟弥漫血雨腥风中抛头颅洒热血,令人敬仰。而你呢,为国家和人民做过什么贡献,为城市建设,祖国发展,做过什么贡献,为了一己私利,像疯狗一样的咬人,你这种行为只会玷污你父亲的英名。我都怀疑你不是你称为父亲的人生的。做点好事吧,早日实现后河桥的全面改造,让这个片区的人能够有个好的环境。支持市政建设,坚决抵制那些为了一己私利,影响市政建设的行为。你自己也不看看,中坝这么多人都拆迁了,就你这么一个东西在哪儿影响市政建设。你还是你父亲的种吗?不但不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还为了一己私利破坏国家建设。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土改时分给我父亲黄绍同的房屋,因1975年被生产队拆后修了公房,1985年11月我父亲去世后,“现任干部冉树川会同原任干部等商量决定:将座落在宕梁中学大门口对面的集体公房(即黄现住房)两间,前以公路水沟为界、后以印刷厂保坎为界、左以邻居住房赵安宇住房墙心为界、右以县园艺场职工朱炳富住房墙心为界,作为赔偿黄绍同的原住房。自赔偿后此住房永归黄绍同及子辈管业”办理的公证书(位置:宕梁大街) :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1985年我父亲黄绍同在世时经巴中县人民政府批准的100平方米土地面积建房(位置:宕梁大街)通知书和交纳土地费收据: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我家于1989年批准的30平方米土地面积(位置:宕梁大街,未建房,用作新修房前院坝)交纳土地费的收据: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2003年12月12日下午巴中市市长熊光林率公安、建设等部门下达的限期达成协议、停水停电等违法犯罪强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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