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房产证该由哪个部门监督办理的回复 尊敬的业主: 您于2015年1月8日在网上反映“房产证到底该由哪个部门监督办理?开发商张久华难道能一手通遮天?”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该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查明,“瑞辕轩”项目系原平昌县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动工开发,项目经理张久华。项目总建筑面积12357.9㎡,混合结构,共十层,84套住房,一层为库房。项目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对外出售,与90%以上的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我局登记备案。 二、无法办理产权的原因 经调查核实:“瑞辕轩”项目的项目经理张久华至今未将该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给平昌县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取得了该楼栋的《竣工验收备案书》,该公司一概不清楚,因此平昌县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无法向我局申请该项目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导致业主无法办理分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三、处理情况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已责令该企业督促项目经理张久华尽快移交该项目的相关建设和验收资料,及时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以便业主办理分户登记手续。 特此回复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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