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集体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1月9日下午,区政府组成部门学法专题会,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会议指出,环保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落实环境保护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最直接、最现实、最生动的体现,是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早日实现富民强区奋斗目标的坚强保障。区政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学习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把环保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理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方式,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一是强化环保责任意识。要清醒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坚守环保底线和生态红线,在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培育企业等工作中要贯彻生态环保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决不能片面追求GDP,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二是加强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要广泛深入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遵守和适应新法,让环境保护成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组织开展好对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重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培训。三是督促企业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按照排污标准和总量排放,安装使用必要的监测设备,坚决防止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四是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尽责,根据“对部分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于责令改正而不改的行为采取‘按日计罚’”等规定铁腕执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雁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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