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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独生子女能逼活着的父母立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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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 这条新闻让很多人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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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4 07:05:09 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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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该《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当然,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简便。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我建议: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应当办理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
没有遗嘱公证的话,父母去世后,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如何进行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独生子女证、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有遗嘱的提供遗嘱原件等。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调查后,领取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的效力与法院判决同等效力。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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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啊。太扯蛋了吧

发表于 2015-1-2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在自己儿女成年后,老人们要学会享受生活,不要太节约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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