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调整了资助范围、资助金额等,其中重点项目和重大专利实施项目由5万元提高到20万元。该《办法》从本月起施行。
专利资助资金是由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资助和专利实施资助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
《办法》对资助范围、方式和额度等进行了调整。发明专利申请标准为职务发明1000元每件,非职务发明500元每件;授权资助发明、实用新型类别由1500、1000元每件提高为3000、1500元每件,外观设计专利保持500元每件不变;涉外专利5000元每件;专利实施与促进项目资助由2万元提高到10万元,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实施项目由5万元提高到20万元;限定同一涉外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和地区,同一个人申请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全年度累计不超过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