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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我们用失地为代价,建设的农贸市场被谁占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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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四川仪陇县土门镇长江村150户村民,向你们反映1995年至2000年期间,300余村民先后失去88.223亩承包口粮田,至今得不到任何补偿和收益,仅仅是从失地农民成为无生活保障、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居民”,权益被官吏剥夺、占有和侵吞的腐败问题。


     上个世纪末,村民的承包田经过合法的手续以及地方国土审查批准,被国家单位和私人以2万元/亩的价格征地转让,加上补偿款、青苗损失费等累加合计应为2409110.80元,当这些款项并没有依法、如数、公开分发给被占地的农民,其中大部分被当地当时当权的镇、村、组三级组织官员私自处置(侵占)。他们借存入农经站账户129万元(一队69万元,三队60万元),说是以后大家一起分享利息,结果这笔钱自此以后就不翼而飞。如今查获的信息是当时分管石门镇经济工作的副镇长,现仪陇县政法委书记王昌文卷走。而我们这些失地的农民一直怨声载道,耿耿于怀哀鸣声不断,寄希望于这次惩治腐败运动中能给我们带来佳音。



     我们村民气愤的还有,80多亩土地中的12亩耕地,是依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府函(1997)90号、南府函(1997)91号文件分别批征,是用来修建仪陇县土门镇综合市场。但实际情况却是该综合市场,既不是村镇集体共建和所有,也不是我们这些失地农民集体所有和共同获益。而是刘中军“个人修建”占用和经营获益。为此,曾引发大规模群体不满抗议事件,最后被当地派出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派警力镇压而摆平。



     2009年5月15日,这个市场重新修建,更名为“中军市场”。市场的92个门面,公开交由刘忠军的儿子刘长顶负责出租、经营和日常管理。同时,周边还扩增修建了3万平米非产权商住楼进行出售。这些土地可是以政府的名义,廉价征到为修建共用公共设施,但是我们这些失地村民,至今没有见到谁与“中军市场”签有占地合同?这个市场占地的收益又补偿给了谁?



    十几年来,这12.92亩的农田耕地,是通过何种手续变成非农的共用土地,土地属性至今如何?我们这些失地者,从未得到过明确的答复,也从没有得到过妥善安置和失地补偿。我们很多人至今都不知道。



     如今,我们这些失地的300多人中,有三分之一的人属无工作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没有生活保障的衣食无着落者,活的非常清贫凄惨。所以,我们特此恳请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得到有关部门一个公开、公道的说法,能够让我们“失地的居民”得到生活保障的补偿,给参与其中贪赃枉法的官员一个应有的惩罚。如此这样我们才能安身立命,才能死而瞑目。





                                                 土门镇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原队长杨开仁15583028843、刘福珍1338822683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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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5-1-18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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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8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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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土门镇长江村150户村民,根据南府函(1997)90号和91号文件,用自己的耕地修建了综合性农贸市场.市场的产权/经营权和收益权,既不是村镇集体所有,也不是失地农民共同获益.为此,曾引发规模性群体抗议事件,最后被地方势力及各类型警力干预而逐渐平息.事后知道这个市场被有背景的刘中军占用经营和获益.

必须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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