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曾于2015-1-15 23:16 在本网站另一个链接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644675&page=1#pid54534037上发帖反映过,旺苍县运管所已于2015-2-13 10:33在此链接中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名回复。现再次收到您所反映的同样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再次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协调督促米仓山公司妥善处理。
一、经查,2015年1月5日16时10分左右,李勇军驾驶的川S1305小型轿车沿嘉张路自嘉川驶向张华方向,在嘉张路8KM+700M处,因超越同方向车辆,与乔伟驾驶的所属米仓山公司川H08025公交车发生擦挂,致使川H08025公交车上的一名78岁老人张宗贵受伤。当时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现场勘验,认定李勇军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此次交通事故致伤者张宗贵列巴骨轻微撕裂,目前伤者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嘉川交警中队办案民警到县医院了解伤者病情和咨询主治医生,大约费用在6000.00-7000.00元左右,即可出院。目前,李勇军和米仓山公司已各付2000.00元医疗费用,张宗贵自己垫付3000.00元左右。
三、此次交通事故后,在伤者张宗贵住院治疗期间,因医疗费用问题未与小车驾驶员和米仓山公司达成协议,伤者家属与2015年1月15日12:30-18:30时、1月16日12:30-18:30时、1月17日6:00-18:30时,分别在五中桥头、米仓山公司门口堵车,造成米仓山公司多条线路数十班次停运,这不仅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嘉川及周边片区老百姓出行。
四、由于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纠纷问题,已建议政府督促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化解矛盾。经多次与米仓山客运公司协调,我所已责成米仓山公司暂时垫付伤者住院期间所以医疗费用,待伤者出院后等待公安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作进一步妥善处理。
在此,我所全体干部职工衷心祝愿伤者张宗贵老人早日康复!祝愿网友及家人在新的一年的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旺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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