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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护佑童年:"家事"变"国事"能否给孩子另一种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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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母不靠谱,孩子谁监护?“家事”变“国事”,能否给孩子另一种未来?

  一纸判决,唤醒“监护权转移”这一沉睡20多年的法律条款,监护权转移后的托底机制如何完善?

  如何发现、评估、鉴定不良父母监护侵害行为,对不称职父母进行惩罚和矫正?

  2015年1月1日,《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记者回访“福建仙游监护权转移第一案”“南京饿死女童事件”,追踪贵州凯里、上海长宁“国家监护”路径探索,寻找答案……

  凌晨,福建仙游县,山间万籁俱寂。沉睡中的梧店村,突然被凄厉的哭喊声惊醒。

  “哎,小龙(化名)又被他妈妈打了!”睡眼惺忪中,村民们不用多想,就明白咋回事。

  过去几年,这样的场景再三上演。白天,小龙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或是蜷缩着身子,躺在不知谁家的门口。晚上,则遭遇妈妈没来由的毒打,脸上、身上留下100多处伤痕。

  “有妈的孩子像块宝”,但对11岁的小龙而言,相依为命的妈妈已成童年噩梦。

  2015年新年到来的时候,梧店村民已有半年多没听到小龙的夜半哭声了。

  小龙住进了国际儿童村,有了新“妈妈”。半夜,小龙有时仍然会突然惊惧尖叫,不同的是,当他从黑暗中醒来,看到的是“妈妈”的笑脸。

  “妈妈”一词,在小龙的世界中已由冰冷变得温暖。如今的小龙笑容多了,身上的伤痕渐渐淡去。

  半年,恍如隔世。

  是什么照亮了小龙幽暗的命运隧道?

  “再不管,就要出人命喽!”

  不能迟到的干预

  梧店,有店。

  穿村而过的马路两旁,红木家具加工作坊、佛珠批发店成行成市。小小的闽中仙游山村,红木家具产业兴旺,村民大都家底殷实。

  小龙家是个例外。

  生父至今身份不明,母亲每日天不亮便出门,到外面干点零活维持生计,一整天都不着家,饥饿的小龙四处觅食。母亲常常在凌晨返家,回来后,稍不如意,便拳脚相加,用火钳打、刀片割。

  隔三差五,小龙会带着新添的伤,到村支书林国荣的诊所里“蹭药”。

  很多次,邻居们看不过去,招呼小龙进门吃口热菜饭。县乡干部请来心理医生,对小龙母亲进行心理疏导。然而,好心换来的却是小龙母亲恶言相向,“我家里的事,不要你们管!”

  “村里给母子俩办了低保。逢年过节,我也带点东西去看看。”年轻的榜头镇团委书记郑剑航是这个特殊家庭的常客。“每次来,先看看孩子有没有伤,然后再把买的东西留下。有段时间好很多。”

  尽管写下了保证书,承诺再也不打孩子,但这样的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一次次,小龙凄厉的哭喊划破山村的夜空。“再不管,就要出人命喽!”林国荣摇着头说。

  林国荣还记得一年多前发生的“南京饿死女童事件”。

  那场悲剧的制造者乐燕和小龙母亲一样,几乎不管孩子,拒绝社区邻里救助。乐燕说,那是她的家事,不要别人管。为了两个孩子,南京麒麟街道泉水社区每月拿出800元,定期由民警送上门,但这并没有让乐燕对自己孩子多看几眼。在乐燕又一次离家出走一个多月后,上门探望的社区民警破门而入,看到的却是两具幼小的尸体。两个不到3岁、花儿般的生命,尚未绽放就戛然而止。

  今天,政府要不要管小龙的家事?怎么管?

  2014年5月底,当地公检法、民政、妇联、共青团等机构联合施救,达成共识:让小龙彻底离开他的母亲。

  可是,这条路怎么走?

  “太难了!”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副局长袁道法说。当初,南京有关方面也曾想将乐燕的孩子送往福利机构,或是起诉乐燕虐待罪。但是,“家庭暴力,谁来鉴定?打到什么程度才算?监护权转移给谁?而且最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侵害的,往往是他最亲近的人,既难发现,又难取证。”

  而最难的,还是观念。

  每每想起“南京饿死女童事件”,姚建龙如有锥心之痛。这位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这些年一直坚持不懈地呼吁强化“国家亲权”。“我们传统观念认为,‘孩子是父母的’、家长管教孩子是‘家事’。错了!孩子是国家的,国家才是孩子的最高监护人。”

  在仙游各方苦苦寻找小龙事件突破口的时候,作为民政部确定的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之一,贵州省凯里市正开展一项基于“国家监护”理念的地方试验。

  “凯里试验”并不玄奥:市领导包片、干部驻点,镇村两级排查常态化,学校登记报告,对困境未成年人动态监测;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高规格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防乞保学”“春雨工程”,构建监护干预新模式……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别人家的事,是每个社会成员的事。当你在街上,有孩子伸出手来向你要钱,当你的包被一个孩子偷走,你感想如何?观念改变了,机制理顺了,事情就好办。”凯里市委副书记周文锋坦言。

  “法律、制度总有不完善的地方,在面对儿童问题的时候,决定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和解决方案的,有且仅有一条原则,那就是儿童最大利益。”姚建龙说。

  在仙游,正是考虑到小龙的利益,从村民、社会公益组织的民间救助,到民政、共青团等机构介入干预,对小龙的救助开始了民间和官方的接力。

  2014年6月,当救助小龙的接力棒传到陈建红手上,这位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工作了30年的法官,真真掂出了分量。

  “大人不靠谱,孩子谁来管?”

  唤醒沉睡的法条

  “真不敢相信,竟有这么狠心的母亲。大人不靠谱,孩子谁来管?”

  陈建红接手案件的十余天前,小龙母亲被依法行政拘留。这期间,小龙被暂时安置在当地救助站。陈建红征求小龙意见时,一提起妈妈,小龙就面露恐惧之色。尽管口齿不清,但小龙的意愿非常明确:不想再和妈妈一起生活,怕被妈妈打死。

  根据现有证据和小龙的意见,撤销小龙生母的监护权并无悬念。摆在陈建红面前的最大难题是,谁来提起诉讼?如何启动撤销监护权的程序?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被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无法履行监护权,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都不可以,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委会、民政部门等可以担任监护人。

  “可法律规定是原则性的,很难操作,当时又无先例可循。”陈建红说。为了这个案件,仙游县人民法院内部讨论了多次,最终认为由村委会担任监护人可行。

  2014年7月4日上午,小龙生日的第二天,开庭审案。陈建红预想的激烈场景并没有出现。小龙母亲没有请律师,除了为自己辩解几句,并不否认殴打行为。法院启动特别程序,判决撤销小龙母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梧店村村委会担任监护人。

  当时,陈建红并不知道,她法槌落下、“(2014)仙民特字第01号”判决书签发的那一刻,创造了历史。“这应该是中国大陆第一起撤销父母监护权,转由国家监护的案例。”姚建龙如此评价。

  陈建红更无从预料,在小龙案宣判半年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意见》共44条内容,不过薄薄几页纸,却激活了“监护权转移”这一沉睡20多年的法律条款。

  “它列举了7种剥夺监护权的情形,并且明确了具体操作规则,类似小龙这样的监护权转移案就有章可循了。”陈建红舒了口气。

  《意见》实施第七天,江苏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由检察机关建议提起的全国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

  “我更愿意将这一《意见》称为‘李梦雪·李彤法案’,以纪念2013年在南京饿死的两名女童。事实上,这一恶性事件也是促成这一法案出台的重要动因。”姚建龙说,“它明确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时隔一年半,“南京饿死女童事件”已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行走在事发社区,车水马龙,生活依旧。

  其实,没有人真正忘记,只是不愿再提。

  “如果再发现这种情况,沟通、教育之后还不改,那肯定要起诉剥夺监护权。”南京市泉水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申静不假思索地说。

  然而,监护权转移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姚建龙就很担心,作为法定监护人,梧店村委会能抚养好小龙吗?

  “养大易养好难”

  小小蒲公英,何处是春天

  对于村集体年收入几万元的梧店村,村委会的确有心无力。

  按照民法通则关于监护权转移的规定,安置小龙的首选本该是其近亲属。因为找不到小龙生父,当地政府曾尝试将监护权转移给小龙舅舅。

  “他不是不想管,但小龙生母经常为此大吵大闹,凌晨打上门都有。”林国荣也理解小龙舅舅的苦衷。

  谁来照顾小龙?

  费尽周折,小龙住进了福建莆田国际儿童村。

  “按规定,儿童村招收的是身体健康的孤儿。而小龙有母亲,而且连生活自理都有欠缺。”是否“收留”小龙,让平时干练果断的“村长”曾素琼犹豫再三。

  儿童村的组织方式是:一位职业妈妈和几个孩子共同组成家庭,同吃同住同生活。小龙的到来,一度打乱了家庭正常秩序。半夜,因恐惧黑暗,他会大喊大叫;虽然已经11岁,却还随地大小便。

  儿童村3号楼,是小龙的新家。晚上6点,其他“姐弟”都已吃完晚饭,小龙还在磨蹭。“妈妈”林丽芳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催促小龙准备7点后赶到儿童村活动室参加集体自习。客厅墙上贴满照片,小龙的笑容格外灿烂。

  “他笑得很可爱、很天真,声音很好听。有时候会很开心地说‘妈妈说我是宝贝,妈妈叫我宝贝’。”前几天林丽芳感冒,听到“妈妈”咳嗽,小龙马上站起来给她敲背。“你说我感动不感动,虽然照顾他很累,但他这样对我,我也很满足了。”

  “我们这里,一个家庭要同时照料五六个孩子,‘妈妈’对小龙付出的多了,必然对别的孩子不公平。”曾素琼觉得,“应该有一个专业的机构,接收小龙这样身心受严重伤害、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治疗和行为能力矫正,调整一段时间之后,再送到儿童村来。”

  儿童福利院行不行?论物质条件,承担“小龙们”的监护责任,问题并不大。“但是,儿童福利院是封闭的,不是一个家,接收的多是身体残疾的孤儿。”曾是精神科医生的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朱洪不无担心。

  “目前儿童福利机构能够解决的,还只是生存问题,养大易养好难。”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马彦坦承,困境儿童的保护,处置机制最难。“每个孩子的需求都不一样,有的是生活照料,有的是心理干预,如何抚养好监护缺失的孩子,亟须破题。”

  在姚建龙看来,监护权的履行需要专业和技巧,但更具有情感依赖性和人身依附性。“无论谁来承接监护权,都要有监护能力评估与监督机制。如果不能保证孩子在转移监护权后生活得更好,只是单纯启动剥夺监护权诉讼是很危险的。没有保障就没有干预。”

  寒假很快就要到来。按照惯例,儿童村的孩子们要回家探望监护人。曾素琼的心里,却愈发忧虑:“村委会是监护人,小龙回去看谁?是村主任还是村支书?如果村两委换届,对小龙的监护能否延续?”

  “血脉亲情总是割不断的”

  寻家,归期可有期

  一溜破旧的砖瓦房中,一间七八平方米的出租房,就是小龙生母临时的家。租约很快到期了,“去哪儿住?”她一脸茫然。

  这实在不像一个家。窗户被木板钉死,只留一半透亮,木质窗棂已有部分朽烂。一张简单的床占据了一半空间,另一半则堆满了垃圾袋。剩余可以转身的空间内,挤进了一张放着电饭锅的小桌。电饭锅是郑剑航送给她的,“我每次都说,把垃圾清出去,她不听。”郑剑航说。

  小龙离开后,她经常找到郑剑航,要他带自己去看看小龙。

  “一个周末早晨,我出门就碰到她,也不知道她怎么找到我家的。”为了不打扰小龙的新生活,郑剑航一直没有答应。“我跟她说,小龙现在过得很好,让她要多改变自己,等小龙回来,可以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家。”

  一开始,小龙母亲还有怨言,也找林国荣吵过几次。后来,她骑三轮车摔断了腿,村里、镇里及时给予了救助,“她的态度就不一样了。”如今见到林国荣,她会主动打招呼。

  现在与人聊起小龙,她总不忘说几句感谢政府的话。“这样对他好,跟着我会变成傻孩子,政府管起来,能让他变成聪明伶俐的小孩。”

  “我们再怎么好,但血脉亲情总是割不断的,只是时间还短,在小龙身上看不出来。”曾素琼并不希望,小龙心里埋下对生母太多的恨。

  小龙还会回到他生母身边吗?他的权利是否可以得到保障?

  新出台的《意见》,设置了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条款,但没有明确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是否可以探视孩子。

  “国家监护不是占有孩子的人身权利,而是为了更好履行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在曾素琼看来,将来小龙回到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小龙成为正常、健康、生活自立的人。

  “凯里试验”或许可以诠释曾素琼的梦想。

  未成年人犯罪的发案量,一度占到凯里市发案量的1/4,且重复犯罪率高。这些孩子大多处于家庭监管缺失的困境,或是父母在外打工,或是家庭变故。其中有个孩子,先后作案百余起。

  “让这些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重新回归家庭和社会,是‘凯里试验’的主要目标之一。”周文锋说。为此,凯里开设了临时监护机构——“春雨学校”,并与家长签订了委托协议。

  “春雨学校”负责人杨举,自称“娃娃头”,与23个孩子同吃同住。“这里所有费用都不用家长承担,父母可以随时来探望。一般经过两个月的行为矫正,再送入定点中学单独编班,体验真正的学校生活;一学期后考评合格,这些孩子就可以回归正常学校。”

  第一批经过矫正的12个孩子,基本上回归正常家庭生活。其中5个完成矫正后留在定点中学——龙场中学继续学业。校长杨昌华做过对比,这些孩子有精神、守纪律、懂礼貌。

  “生了娃不能扔给社会”

  挽回沉沦的父母心

  清晨8点,小龙在“妈妈”护送下进入校园,开始一天的学习。此时,凯里“春雨学校”的操场上,23个孩子正在进行队列训练。

  其中,15岁的黄平(化名)已是第二次来到这里。黄平父母离异,做保安的父亲很少管他,母亲也不常见。黄平大部分时间在外面游荡,因小偷小摸被抓了好几回。

  “他是一年前进来的,矫正效果很好,经过评估,计划送到龙场小学读6年级。”杨举说。暑假,黄平被父亲接回家。“开始还挺乖,烧饭、打扫卫生,但娃娃毕竟小,安定了半个月后,他出去找原来的同伴玩,结果又是一个月不回家,错过了入学时间。”

  有一天,杨举在街上碰到了黄平,一问情况,立刻给黄平父亲打了电话。“他父亲说,哎呀,你就把他带到你们那里去管吧,我没时间、没精力管,也管不了。当父亲的这样说,害羞不?经过多方考虑,我们只好再次将孩子收进来。”

  办手续的时候,黄平父亲来了。“打了四五次电话,只来了一次,一来就骂娃娃。我将他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说,你生了娃娃就得抚养、管教,不能扔给社会。”

  黄平的经历令许多人担忧——国家监护提得多了,会不会无意中“鼓励”父母逃避责任?“春雨学校”就接待过不少家长的咨询,大多是想把孩子送过来。贵州毕节“儿童垃圾桶取暖死亡”事件后,当地救助站也曾接到许多家长电话,声称无法管孩子,要求把孩子送来。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徐娇认为,制度设计上,需要考虑对“不尽责父母”进行惩罚和矫正。“我觉得,国家监护最主要的不是剥夺监护权,而是在监护缺失或者无法监护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一定的帮助和干预,确保监护人履行好监护权。”

  在上海市长宁区,这样的探索已经开展了四年。在长宁区检察院的推动下,北新泾社区家长学校和心理工作室建立,通过项目化运作,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救助。长宁区检察院还联合区教育局,监督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在校生家长承担起监护职责,对行为不端的家长进行教育。

  凯里的探索者们也在思考,“春雨学校”的未来,不应是政府全管,而是让“不尽责的父母”也要负起责任。“比如让他们承担孩子的矫正和生活费用,从而警醒家长要履行好自己的监护义务。”周文锋说。

  在如何惩处不良父母问题上,姚建龙则主张,政府当先“接盘”后追责。

  “很多国家的法律允许父母在不伤害孩子的前提下将监护权转移给国家,国家不追究父母遗弃罪的责任。”在姚建龙看来,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国家需要大爱和担当。

  “国家和父母过多博弈的结果,往往是‘撕裂’孩子。如果将孩子硬推向不负责任的家长,事实上就是把孩子推向了一个危险的、缺乏救济的环境。近些年曝光的很多恶性事件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姚建龙说,“当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仍应当负担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以及因监护侵害行为产生的各种费用,还可能会因其监护侵害行为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我真的很想念我的两个女儿!”站在被告席上,乐燕残存的母性已无法换回两位“天使”的生命。让国家监护立起来,则可将更多的“小龙”从监护缺失的险境中解救出来,给予他们一个可期的未来。本期统筹:本报记者余清楚、万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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