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
关于乐安杆路加挂光纤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近日,有网帖反映广电网络公司员工金某在无公司授权书和杆路产权证明情况下剪断国家宽带乡村建设光纤。经调查核实,网帖反映情况不属实。
乐安杆路修建于90年代,线路已处于老化状态,不能再承载其它线路附挂。乐园通信施工方在未经过我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随意施工,私自附挂线路,造成该区域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多次损坏,致使该区域广播电视信号多次中断,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造成了严重影响。
对此,我公司员工金某多次通知乐园通信拆除所挂线路。在未得对方任何回应的情况下,为保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对安全隐患严重的违规线路进行了拆除处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组建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川委办发电[2009]26号)文件规定,广电网络公司具有干线路产权。2014年12月21日,广电网络公司已向电信部门出据了相关信函,明确12月21日前附挂的线路既成事实,不予追究。12月21日以后不得违规在广电线路上附挂影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正常传输的其他任何线路。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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