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举报人:张坤琴,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0524196212194552,现住黄坭乡福林村六社,联系电话:13568123630。
被举报人:郑俊华,男,汉族,48岁,叙永县人,农民,住叙永县黄坭乡福林村二社。
案由:被举报人有重大经济犯罪事实,和操纵破坏本村2013年12月28日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案。
请求:依法查清被举报人的经济犯罪事实,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缴其非法占有所得。
请求:(1)依法追究被举报人操纵破坏选举的责任(2)依法认定本村换届选举无效(3)依法公开、公正重新举行第二次选举。
事实如下:
一、2008年“6.28”洪灾后,政府给我们村解决救灾款贰仟元。2011年我村得到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叁万元。2010年大安林场补助我村三社维修公路款陆仟元,以上款项合计现金叁万捌仟元,全被被举报人单独领取装腰包,非法占为己有,依据:黄坭乡人民政府财政所和大安林场有被举报人领款凭据可查。
二、2009年12月30日,被举报人以支部书记身份,代黄坭乡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为由,分别收取本村六社张坤琴(计生对象)社会抚养费伍仟元,杨福周(计生对象)的社会抚养费陆仟元,被举报人当场不开收据,说他将钱交乡计生办后,才能开正式收据。结果,以上两户计生对象到现在也没得到正式收据,全被被举报人将这壹万壹仟元资金装入腰包占为己有。
本村二社郑俊湘夫妇于2004年计划外生育第一胎,2006年又计划外生育第二胎,被举报人收取该户现金贰仟元,帮上户口,假报成双胞胎,这两胎儿各有照片。
四社杨福平夫妇计划外生育一、二孩子,然后非法生育第三胎于2009年正月、杨给被举报人拜年送礼,收取该户现金伍仟元,帮上户口,把该户二孩、三孩假报双胞胎入户。
一社李高斌,于2007年计划外生育一孩,于2009年被举报人收取该户现金贰仟伍佰元,帮上户口。
一社郑世勤,未到间隔期生育二胎,被举报人打白条收取该户现金贰仟元,说是社会抚养费。
另外,被举报人以村干部职务之便,借口帮助本村育龄夫妇办理婴儿出生证,抬高收费标准,有收200元、220元、400元不等,借机敛财。
三、被举报人作风霸道,独断专横,财务混乱,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1、2008年,福林村争取项目资金硬化公路7公里水泥路(玩家寨至村公所),全长7公里,路面宽3.5米,外加一米泥石路,包括公路背沟,该工程承包给叶林辅,由全体村社干部、村民代表在村公所参加签定合同,事后,被举报人得到叶老板的贿赂后,独断专横,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就渎职取消所在合同的一米泥石路和公路背沟。工程未按合同履行,减少的资金就进入了他个人的腰包。2、同年我们村的项目资金修建全村社级公路,约9公里左右,资金来源于项目工程款,群众集资和单位捐助。硬化村级公路和修建社级公路的资金是捆绑使用,数额达贰佰余万元,该巨款被举报人独揽收支,至今天未作公示。
3、2011年,我福林村又得到上级支持,争取项目硬化公路3.5公里(村公所到大桥上),由被举报人独揽操纵,伙同两河镇叶朝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以叶朝品出面承包,实际是二人共揽此项工程。由于被举报人带着黑社会事业,村民不敢过问,更不敢监督公路质量,该公路刚竣工之后,就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全程路段翻沙成豆腐渣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该路段请求上级组织调查、审计。
4、现在被举报人又违规插手,沟通福林村到金星村断头路二公里工程,该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以空头资金叁拾陆万元数额承包给为他在换届选举中付出的得力干将——张兴文,为此,被举报人独揽该项工程,机图要在全村加大群众集资,填补该工程的资金缺口。
以上各项项目资金,工程建设,由福林村村民恳切请求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指派专职人员组织调查,彻底审计被举报人的资金和收支情况及帐目,就会真相大白。
四、被举报人克扣群众财款,截留冒领、惠民资金,侵众的切身利益,他以职务之便,故意克扣本村四社杨传学、一社毛寿全、二社黄贵祥、陈光远、毛寿均、三社张兴才等多户的一折通卡,冒领卡上资金占为已有。
五、被举报人郑俊华一贯对村民打击报复如:
1、2002年被举报人古吃本村二社张坤华退耕还林粮2000斤导致该户告到县上,县上执呈乡上,由黄坭乡政府处理叫被举报人必须如数退还张坤华,由此他就怀恨在心,于2008年,张坤华的儿子郑俊凯在贵州打工与贵州一女青年杨庭书结婚后,回家过春节时,于2009年大年正月初六日被举报人郑俊华带领全家5人冲到张坤华家借口杨庭书是他兄弟谈过的,强行要张坤华捡底3000元,当时有本村村民李高明,龚登碧看见,如不拿钱郑俊华就要陪张坤华过闹热年(就是要打张坤华)。
2、本村三社,杨传贵 向黄坭乡党委纪委书记反应郑俊华有违法、违纪行为等事实。乡党委一不调查二不保秘不到十天杨传贵就被郑俊华报复毒打,把杨打残,构成故意伤害罪,才受到判刑9个月。
3、本村在2015年争取连片开发扶贫项目,硬化、社级公路,在施工期间,群众代表黄明堂、李高银代表群众意见要求保证打路质量,打路老板不满就去找郑俊华,郑就为了跟老板保持秘切关系好共同吃钱,郑俊华就指使打路老板一伙五人,当天晚上冲到黄明堂家拍桌子打板凳的进行威吓,要叫以后不能再代路上干扰,否则一定要找你们的麻烦,这五个人在黄家把李高银、黄明堂威吓两个多钟头后,又反回郑俊华去一晚打到亮的牌。这样的村干部不为群众办实事,还合伙报复村民。
4、本村三社杨传华脚杆疼是风湿病不能干活吃上低保照顾,而郑俊华刑满回家,捞到村长在手,就把杨传华的低保取消给在选举中为他孝劳的人,郑俊华还对杨说,杨传华你本来该吃低保,但你家杨传贵(杨会传华的兄弟)爱告人的很,把低保拿给你吃他又要告我,言下知易杨传贵告过郑俊华,所以杨传华吃的低保被取消拿给为被举报人选举中帮他出力拉票的人。
六、被举报人好逸恶劳,一贯长期赌博,聚众参与。
于2010年,被举报人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把村公所作为赌场,伙同云南一批赌徒在此实行大型赌博,派人把守,收取保护费伍佰元。又于2014年农历七月十三晚上,指派本村一社李高堂,用长安车载他本人到后山镇,阴嘴村参加大型赌博(打大贰,壹佰元钱一个小胡)可想被举报人究竟是家财万贯?还是百万富翁,该形象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七、被举报人郑俊华操众破坏本村2013年12月28日,村民委员会选举一案:
1、 被举报人郑俊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撤销村党支书职务,开除党籍判刑九个月于2012年刑满释放。另外,被举报人犯有重大经济问题。
对于村民委员会第九届换届选举,叙永县黄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黄府办发(2013)30号《关于印发黄坭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不宜提名为村委会员候选人”。
我们村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初选提名中,没有被举报人的候选提名。被举报人为了达到选上村委主任的目的,竟置国法于不顾,一手操纵破坏选举。村里组织到各社去预选时,被告人就安插亲信大量拿去预选票填上被举报人的名字。只要到黄坭乡政府提看预选票上填写的被举报人名字,就会一目了然。正式选举前,被举报人派出亲信四处活动,为其拉选票。2013年12月28日正式选举那天,我们村设了三个投票点,被举报人分别安插亲信到各投票站强拿多票。甚至抢票去划被举报人的圆圈,公然剥夺部分选民的选举权。使被举报人当选村委会主任的阴谋得逞,为被举报人拉票强拿或抢去选票的人有:张兴文、张兴武、黄自银、张长明、王正辉、李高堂、李明江等人。
被举报人为了达到自己选上福林村村主任的目的,曾与本村三社张兴文、黄自银许下承诺,只要你们把我选上村主任,三社的社长,就由黄自银担任,现已兑现。
张兴文有挖掘机一台,被举报人也给他承诺,只要你在各社活动,为拉其选票,达到我的目的,以后要做工程包你满足,现已兑现将后山两公里公路以参拾陆万零捌佰元承包给了张兴文,这样大的工程,事前未与村支书商量,他们谋划决定后才在村社干部和群众代表大会上公开。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担任村干部期间,非法侵占集体和私人财产为已有,已经触犯我国刑律,从在群众路线教育和整顿村、社区干部不正之风的活动中,请求上级组织、必须依法严惩,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如得不到处理我们将越级上访直致中央处理为止。
请求如上
此致
联名举报人:张坤琴 李高银 郑龙昌 黄明才
张启志 杨传贵 张坤华 杨富贵
张坤勇 杨福周
2015年1月16日